【防控疫情,龙口在行动】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重要通知

2020-01-27 18:4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全市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方面

  各开发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全市各建筑工地、市政工地一律不得擅自开复工,严禁组织任何人员到工地从事与施工建设相关的工作。复工时间视上级规定及疫情发展态势确定。

  (二)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管理,通知已返乡的建筑劳务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龙。对已返龙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企业在龙职工的排查,积极配合采取各项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单位要超前谋划,提前做好复工后人员体温监测、工地消毒等日常管理工作准备。  

  二、房地产销售方面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代理机构: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代理机构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外地人员来龙看房、销售房屋。

  (二)各开发项目售楼处及门店全部暂停销售经营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上级规定及疫情发展态势确定。  

  三、物业小区方面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一)要加强各小区出入口管理,除主要出入口开放,其他出入口暂时关闭。小区门岗要安排足够的检查人员,24小时值班;对外来走亲访友车辆和人员进行劝离,严禁非本小区人员进入。

  (二)要在各小区出入口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警示标语,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小区微信群等向小区业主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有关要求,提醒小区业主减少外出和聚集,加强自我防护。

  (三)要在各小区单元楼道、电梯轿厢等位置张贴防控倡议书,加强电梯、单元门、公共卫生间、健身设施、垃圾箱等公共部位日常保洁和卫生消毒。

  (四)要督促小区物业、保洁、门岗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加强自身防护;在小区出入口准备体温测量仪器,根据需要做好体温检测记录。

  (五)小区内严禁组织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

  (六)按要求协助做好小区人员登记、情况上报等疫情防控工作。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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