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施工许可核发实现“不见面”

2020-03-16 17:11: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烟台3月16日讯 (通讯员 邢玉静 晶磊 记者 姜春媛) “申请材料原件核验是施工许可证审批重要环节,以前需核验原件时,企业必须到窗口现场核验或免费邮寄至窗口由代办员代办核验,现在则改为审批部门间内部核验或远程视频核验。”日前,记者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获悉,该区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方面又出便企“新招”,打通“不见面”“零跑腿”最后一公里,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取得施工许可证。

  为有效推进投资项目建设,开发区积极探索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再创新,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办理已实现全程指导、网上申报、一窗受理,而且疫情期间推出免费寄递服务,申请人可采取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

  “但是仍有不少企业考虑到原件寄递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还是选择拿着原件到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如何才能让企业办事更放心、更省心、更便利?通过设身处地从企业角度出发,在施工许可证审批上创新再造流程,将原件现场审核改为由审批部门间内部核验或远程视频核验。

  改革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供材料原件。窗口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代办人员持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对接国土、规划等要件出证部门,出证部门在核对复印件信息无误后,加盖核对人签字的“与原件一致”公章,即可完成原件核验步骤。内核缺失原件时,企业可远程视频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这一做法不仅减少审批环节,让企业零跑腿,也可有效解决有些总部在外地企业短时间无法提供原件、影响项目审批进展的困境,进一步提速审批效率。”

  纸质材料与受理的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审批机关即时出具办理结果,“一窗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将证照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取得施工许可证书。与此同时,审批部门出具办理结果后,及时将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推送至网络终端,申请人可通过 “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端口等获得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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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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