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权属注销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所有权注销证明;
3、房屋所有权人注销申请;若为共有房屋还需要提交共有人申请及共有权证;
4、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需提交单位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⑴拆除、倒塌、烧毁的房屋系注销登记;
⑵他项权证注销,还需提交《他项权注销申请书》和房屋他项权证书;
⑶注销登记不收费用。
(二) 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

注:注销登记办结通知可采取信件发送或办事人全来领取的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