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析产需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⑴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⑶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析产各方分担
①住宅: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析产各方分担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⑴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⑵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⑶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⑷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⑸3000—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⑹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产权人交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交费的发票;
2、经办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1、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需提交价格审查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书》、原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书面意见及委托书。
2、领取取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取证,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