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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
香港终审法院受理此起世纪争产案的法官团,罕见地由两名常任法官及三名非常任法官组成。在经过2005年7月11日-15日,以及18日-22日两轮聆讯后,五名法官于9月16日作出一致裁决,判龚如心上诉成功,其所持1990年遗嘱为王德辉最终遗嘱。
不同于原审和上诉法官的是,在253页的判决书中,终审法官并未纠缠于厘清1990年遗嘱的疑点,而是从香港实施的“普通法”的传统原则出发,重新审视这一案件。
根据“普通法”原则,谁主张则谁举证。常任法官李义指出,龚如心只需证明1990年遗嘱乃王德辉订立即可;原审法官则“运用错误举证标准”,把举证遗嘱为真的责任交予龚一方,“竟要求龚推翻涉案遗嘱的多项疑点”,显非合乎法理。
终审法官们认为,由于双方笔迹专家对1990年遗嘱签名真伪各存疑问,不能构成一致压倒性结论,据此推断遗嘱伪造,仅是一种无法证明的“阴谋论”。相反,终审法官认为,谢炳炎尽管未能出庭作证及接受盘问,但其生前提供的证供前后一致,指自己曾亲见王德辉在1990年遗嘱上签字并要求自己作为见证人,证词清晰无可质疑。这份证词亦是龚如心完成自己举证责任的最重要证供。据此,终审推翻原判,裁定龚胜诉。
对于此案原审审讯时间创下纪录,终审常任法官陈兆恺感叹说:“非常遗憾,初审聆讯完全失控,不合理地进行了172天。”另一位终审非常任法官也指责原审法官“纠缠于无关痛痒的问题,不幸地令争议变得如癌细胞般扩散。”
值得注意的是,终审判决字里行间亦流露法官相信王、龚夫妇恩爱,王有理由更改遗嘱。法官李义指出,龚不忠夫婿未经证实,且夫妻二人早在上世纪70年代即已重修旧好,以恩爱夫妻示人。他相信,时至1990年,王足以忘怀22年前的婚姻问题;并且此时,王、龚已成不可分割的生意伙伴,共同建立了被他们称为“宝贝”的华懋王国,而王父其时已年届八旬,王德辉更可能将自己的生意交给妻子继续运营。
龚如心获得终审胜利后,香港律政司亦表示将研究终审判决,以决定是否中止对龚有关伪造遗嘱的刑事起诉。根据既往经验,龚极可能摆脱刑事起诉,一劳永逸。
由胜转败的王廷歆,将以94岁高龄承受约2亿港元的诉讼费用,而王目前仅向华懋公司每月收取1.1万港币生活费。根据终审法院判决,有关诉讼费用争议,双方可在判决后28天内向法院提交书面陈词后由法院决定。
争产案胜利后,龚如心通过助手向传媒发表声明称:“因为我们一直都有信心取得这判决,所以为这冗长的争议得到一个成功的总结而感到欣喜。”如此寥寥38个字,极为简洁地对这场峰回路转的争产案作出评价。
数以亿计金钱换来的这场胜利,实在令世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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