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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案例:私下买二手房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0-08-15

    涂先生和何某签订了《房屋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出价10万元从何某手里买下一套房子。此房是何某单位所分的福利房,何只有使用权。双方在合同上约定,涂先生先支付8.5万元,何某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等产权证办下来且过户给涂某后,再付余款1.5万元。

    可两年后,何某仍没有为房子办理产权证。涂先生正连连催促的时候,却忽然接到法院传票,原来是卖主起诉,请求法庭解除两人的合同,要他将房屋还给卖主。

    何某在法庭上称,没有经过单位的许可,自己无权转让房屋,现单位要求自己收回此房。尽管涂先生表示已对该房装修并入住,法院还是判决售房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房子和房款。想想现在房价已经涨了几涨,自己搭上诸多辛苦最后还是无房,涂先生后悔莫及。
   
    置业分析:

    1、二手房交易有着涉及事项多、政策性强,交易过程长等特殊性,买方一般无法掌握卖方的真实情况,极易造成产权不能过户、交易中途夭折或虽然成交但由于卖方出现变故不得不再次变更的结果,双方甚至可能因此打上官司。一般来说,私下交易房产容易引起的纠纷有“产权纠纷”、“房款纠纷”、“物业纠纷”等,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

    2、鉴于时下房地产中介企业资质不一,操作水准差距较大,建议房屋交易者选择实力强、品牌诚信度高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他们拥有专业的房产经纪人,能做房产评估、价值分析等一系列工作,为客户量身订做买卖房方案,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损失。 孔靖 张鑫

 

        

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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