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17日专电 厦门市海沧区一家房产中介为了牟取中介费,竟为他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而积极参与、促成提供虚假登记注册材料,近日该房产中介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7月30日,蓝某来到厦门市海沧区吉居房产中介服务部,询问是否有店面用于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之用,计划通过该中介服务部有偿索取店面的相关材料用于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并答应事成之后,每间店面抽取300元为中介费。
得此信息后,吉居房产中介服务部便与厦门市海沧区的店面业主进行联系。8月1日,在该房产中介撮合下,蓝某与店面业主进行协商,同意以每半年每间店面1300元(包括中介费300元)的价格借用3间店面的产权证作为注册公司的地址之用,使用权仍然归业主所有。三方当场签订了租赁合同声明书,蓝某付给店面业主1300元作为借用店面相关材料的手续费,同时,业主向蓝某提供了店面的产权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蓝某利用业主提供的店面产权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向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厦门市海沧区工商局海沧工商所所长汤文德说,该房产中介在明知租赁店面不是用于经营,而只是用于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撮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虚假的租赁协议,违反了《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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