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济南7月30日讯(记者李琥珀实习生曾事成)我国首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于日前实施,针对近年来城市写字楼、酒店、机关办公楼窗户越开越大,玻璃幕墙越来越壮观,造成大幅能耗的问题,标准对窗墙面积比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70,即窗户面积不能超过外墙面总面积的70%。 据了解,我国首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于7月1日起实施,对公共建筑提出了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等总能耗减少50%的要求。记者采访了省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有关专家,就该标准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作了进一步了解。 该办公室高级工程师朱传晟首先对“公共建筑”作了界定: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信、广播用房)及交通运输用房(机场、车站等),上述建筑皆在标准规范之列。 朱工告诉记者,由于用电加热,把高品位的电能直接用于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采暖或空调,热效率低,运行费用高,标准作出强制规定:除了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处于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内、外区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几种情况外,公用建筑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