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 闻 | 山 东 | 国 内 | 国 际 | 体 育 | 娱 乐 | 财 经
烟 台 | 便 民 | 女 性 | 休 闲 | 健 康 | 图 片 | 音 乐 | 论 坛
您的位置: 财经速览
建设部:重点风景资源国家所有 经营权不准转让
2005-04-28 13:07:01 钱江晚报
针对个别地方欲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给企业的情况,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表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经营权不得转让。 这位负责人说,风景名胜资源是极其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将风景名胜资源等同于旅游资源进行出让,包括变相的以经营权名义的出让,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的规定。
针对个别地方欲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给企业的情况,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表态,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经营权不得转让。
这位负责人说,风景名胜资源是极其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将风景名胜资源等同于旅游资源进行出让,包括变相的以经营权名义的出让,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的规定。
编辑: 余梁
相关内容:
上一条: 美继续加息 热钱进退不明 香港利率加减两难 下一条: 工作无底薪收入靠回扣 导游不收“回扣”吃什么
新 闻 搜 索
关键词
新闻标题新闻全文专题搜索新闻频道
·
惠安小学学生校内校外动起来 让地球妈妈笑起来
烟大普法宣传打响第一炮 法律文化节拉开帷幕
市各职能部门整装待发 迎接"五·一"黄金周到来
芝罘区教育局参与争创文明城市活动成效显著
到西部去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已开始报名
"村村通公路"唤醒齐鲁第一佛青铜山成旅游新景点
山东湿地资源摸清 面积逐年减少保护刻不容缓
胡锦涛提五点主张望尽快扭转中日关系困难局面
复旦毕业生回乡卖鸡蛋 农委申报其十大杰出青年
美国务卿赖斯表露婚姻观 不结婚只是因为没机会
苏丹红在山东无处可逃 省内两企业产品已清缴完
列车连接中 贵州一男旅客一时糊涂欲卧轨自杀
全省房价同比每平米涨432元
烟台200婚车挂牌营业
山东文化产业学院在蓬莱奠基
莱州“海上牧场”虾壮蟹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