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工商分局加强“双节”特价商品监管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9-24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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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烟台9月23日讯 (通讯员 张立尧 孙建昀 周冬 见习记者 矫志欢) 针对仲秋、国庆期间,辖区不少商家利用降价、打折、清仓大甩卖、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等方式进行促销。芝罘工商分局于9月20日开始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据了解,商家的促销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降价打折。主要包括一定时期内的降价销售或打折让利,这也是最常见的促销方式。二是价外馈赠。指消费者购买产品达到一定消费额后,商家即赠送一定价值的礼品或者产品。三是购物返券。消费者购买一定价格或者指定的物品即返还一定金额的购物券,此购物券可以继续用以消费和购物。四是有奖销售。消费者购买了一定的金额就可以参加商家组织的抽奖活动,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五是积分返利。购物的金额作为分数积蓄到消费者的积分卡中,积分满一定额度即可兑换礼品。六是存少送多。消费者应商家的要求事先缴纳一定的款项,正式开售之日凭此以一当百,可以在销售期间获得商家数倍的金额赠送或者折抵。比如存入200元,开售时可以折抵1000元。
据工商人员介绍,商家促销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现象主要有:一是借虚假特价和虚假打折进行价格欺诈。部分不良经营者利用一些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用提高原价或者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欺骗消费者。二是借促销之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特价”为饵,吸引消费者上钩,借机将劣质或“三无”商品夹杂其中,以假充真和以次充好。三是用“买赠”迷惑消费者。在活动中未明示总的赠品数量和一次赠送的数量,赠送的情况全凭促销人员的随口承诺,消费者无从知道也无从选择反对;或以虚构的赠品价值额和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赠送的商品多是买大送小,买好送差。四是利用购物返券限制消费者选择权的行为。对返券的使用范围、时间、面值、方式进行诸多限制,且未事先告知或模糊、含糊告知,或者以所谓的“最终解释权”进行不公正解释。五是用中奖欺骗消费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度超过法律规定的5000元等违法行为。六是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商家故意混淆促销产品和正常产品之间的关系,将“特价品”等同于“处理品”,无端限制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和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修、更换和退货要求。
此次检查活动中,针对上述违法方式,共发现3家商品没有真正实行降价,5家商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执法人员都进行了责令整改。另外芝罘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购物期间,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识破部分商家虚假销售的伎俩,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违法行为或遭到权利受损,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维权。
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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