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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消防:消防产品没“身份证”不得销售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09-13 1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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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大众网9月13日讯 (通讯员 邹方蕾 见习记者 朱军)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山东烟台莱山消防大队紧扣“六个环节”深入推进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力确保辖区社会面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紧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环节。大队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在建工程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消防产品未及时更换为合格产品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大队对建筑工程、开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在工程验收和开业审批上,把消防产品质量做为一项硬性指标,确保验收工程和开业场所使用的消防器材全部合格,在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市场。
  
  紧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环节。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入市场,大队从控制流通源头上下功夫,定期对全区经销和维修消防产品的企业进行登记核查,查看其经销的器材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器材及时进行没收。同时加强对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等三类消防产品的监督和网上“身份认证”,定期依据其产品去向对使用单位进行抽样送检;对灭火器、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三类产品未加贴“身份认证”标识的,不得销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紧扣“火灾隐患整改”环节。大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打假行动,全面清查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水枪、水带、接口等经营部,加大对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按照相关执法分工和执法程序,给予了严肃的处理;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予以责令限期整改,更换合格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联合工商、质检、安监等多部门联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消防产品市场,全力围剿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电视台、日报等社会媒体随同进行了跟踪访问,通过媒体向全区人民群众报道全区消防产品市场的质量状况,营造了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紧扣“查处群众举报和投诉”环节。大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举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并参与到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之中,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参加消防产品检查和消防产品宣传咨询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通报违法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和场所,让消费者得以维护个人权益。同时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的机会,深入企业、事业单位指导单位掌握消防产品真伪的鉴定方法,让社会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掌握判定方法,使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形成“过街老鼠”。
  
  紧扣“社会媒体舆论监督”环节。结合消防产品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大队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产品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集采访、跟踪报道,加大消防产品查处的定传报道力度,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形成高压态势,努力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打假的浓厚氛围。
  
  紧扣“消防宣传培训”环节。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大队执法人员针对部分消防产品代理商、经销、建设单位、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消防法制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现状,在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执法检查的同时,积极对上述人员进行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发放《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宣传资料,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防御火灾能力,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稳定。
  
  

李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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