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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交警四项措施积极建立学生道路安全网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2-28 10:51:00

    
  大众网烟台2月28日讯(通讯员 宋君 记者 林有权)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新学期已经开学,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周边道路的实际情况,采取提前布署、提前排查、提前整治、提前宣传的“四项”措施,积极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保障新学期学生的交通安全。
  
  突出宣传,强化交通安全教育

    龙口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龙口一中、第五中学、实验小学、机关幼儿园等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摆放交通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短片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观念。积极与龙口教育局联合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张贴交通安全标语、发放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卡、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强化交通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出行自我保护能力。
  
  突出机制,深化“护卫天使行动”

    交警大队对辖区主要沿街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全面落实学校无重大交通事故的管理目标,在地处交通复杂、车流量大、事故多发路段的学校,全面落实每所学校门口护卫天使执勤制度,负责在学生上下学和晚自习时段对该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进行指挥疏导,确保师生上学、放学安全。同时,交警大队重点加强校园周边地段的日常巡逻管控与违法行为查纠力度,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校园周边道路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突出重点,完善校车源头管理

    为了保障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对辖区内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严查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做到接送学生车辆数、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承运学生数等基本数据清楚。对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驾龄不满3年、年内记满12分、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一律不准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违者从严从重处罚。
  
  防微杜渐,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为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保证学生出行安全,龙口交警大队积极组织设施民警对辖区中小学校周边路段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摸排检查,逐一登记检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定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了辖区校园周边的交通标志标线,重点地段增设减速带、警示标志或悬挂横幅标语,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治理,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林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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