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125年9月7日 星期日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2010首页 > 烟台区县 > 龙口市

新交规实施起龙口首例遮挡号牌行为受严惩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1-04 20:44:00

粘上黑胶带的拍照

  大众网烟台1月4日讯(通讯员 宋君 记者 林有权)1月3日下午,烟台龙口市自新交规自实施起查扣首例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对其驾驶人作出记12分处罚,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1月3日下午,山东龙口交警大队民警在302省道龙口牟黄岗路口处查获1起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当时驾驶人驾驶的一辆一汽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行驶到牟黄岗处,巡逻民警发现该车的号牌有明显遮挡嫌疑,民警将车拦停后发现该车号牌的字母R被一块黑色的胶布遮挡住。驾驶员说是,为了躲避电子眼的抓拍而想出的办法。民警当即固定证据,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新规对驾驶人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这也是新交规正式实施以来,烟台龙口市首例被查处的故意遮挡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令第123号、124号令,全面动员、强势推进、多管齐下、广泛宣传,有效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两部令的知晓率,不断提高车驾管服务群众水平。同时,严查涉及新交规项目修改的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等严重违法行为。
  

林飞雁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