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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山交警首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3-01-10 19:20:00

    
  大众网烟台1月10日讯(通讯员 陈爱福 朱拥军 记者 林有权)2012年12月31日19时26分许,福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一辆面包车撞人后车跑了。经过民警努力,6日上午,肇事司机于某来到福山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福山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驾驶警车向事发地急驰而去。“在204国道与林门路交汇处(福山区旺远村东路口)救护车和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伤者,但由于伤者伤势过重,医生也无力回天。民警从医生那里了解到伤者已逝,感到该现场应进行仔细详细勘查。首先,民警对现场人员进行了调查走访了解,据徐某讲:“看到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沿2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撞人后,飞快向北驶去,由于速度太快车号没看清楚”。民警只好把遗留在现场的汽车碎片逐一捡起。
  
  民警回队后迅即将案情及现场情况向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追逃专案小组。经专案组认真研究分析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兵分三路,一路沿案发现场周边继续走访群众,寻找有价值的线索。一路到204国道沿途的监控点调取案发时经过的所有车辆录像。一路利用现场遗留的碎片到大修厂和汽车配件门市比对查找相关车辆信息。
  
  办案民警把现场肇事车辆所遗留的保险杠碎片和大灯碎片仔仔细细的一片片对接起来,因为事发路段在204国道,交通状况复杂,民警在现场捡到的碎片无法回复到原来的状态,民警只能利用现有的碎片到福山佳峰大修厂找到修车师傅,来确认一下保险杠是属于哪一款车的,经过修车师傅多年的经验,确定这是一辆面包车,但是哪一年的,属于哪一车型的不清楚。如果光是锁定面包车,范围太广了,光是福山区的面包车就能有上万辆,这无疑于大海捞针。民警没有放弃,想起也许卖汽车配件的能熟悉这一类车型的型号,于是民警拿着肇事车辆的保险杠及大灯的碎片,来到了北方汽配微型汽车配件,经过店里的工作人员仔细鉴定,并与在店里销售的汽车配件相比对,确认该保险杠碎片系“五菱之光”老款车型上的配件,民警对同款车型进行了拍照,拍照后马上到了204国道回里收费站调取事故时间段向烟台方向行驶的车辆监控信息,共调取了190多辆车辆信息,民警经过反复筛选比对,其中有10余辆车有肇事嫌疑,而且这些车分布在烟台市周边的市区,分布范围非常广。民警及时在网上调取了这10余辆车的车辆信息,安排警力经多方查找排除,最后确定鲁F8F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肇事嫌疑较大。
  
  2013年1月5日民警根据该车辆登记的信息,到芝罘区只楚镇查找车主,经调查该车主为只楚镇空挂户,无详细地址。民警又通过车辆登记电话,与一位自称姓宋的人取得联系,该人接到民警电话后,拒不表明个人身份并关机,拒接民警电话。鲁F8FXXX号小客车驾驶员于某从宋某那里得知民警正在调查他,知道事情败露了,1月6日上午,于某来到福山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民警马上带于某赶到芝罘区北皂村提取了肇事车,并对车辆进行了检验,同时将逃逸事故现场提取的保险杠碎片和车灯碎片等物证与小客车进行细致比对,与该车完全吻合。经讯问,于某完全承认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现已被福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林飞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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