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城管执法协管员聘30人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0-30 0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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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切实做好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城管执法协管员。
一、条件要求
1、莱山区、芝罘区常住户口,男性,30周岁(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3、身高1米70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肢体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社会劣迹和违法犯罪记录,未参与非法组织。
二、招考原则和程序
招考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上述证件均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11月5日至6日(上午8:30—11:30)在莱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名、初检手续,7日至8日(上午8:30—11:30)在莱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报名、初检手续,填写《莱山区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通过初检的人员于11月9日(周五)上午8:30-9:30到莱山区城管执法大队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步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个人的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1)笔试。本人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取前60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录取。初选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符要求出现缺额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管理
1、被录用的人员,要统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培训及队列基础动作训练。
2、被录用人员由莱山区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管理,发放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3、被录用人员统一分配到莱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首期聘用期限为2年。考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予以辞退,劳动协议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协商续签聘期和相关待遇。
烟台市莱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25号
烟台市莱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gxqrc.com
网络实名: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莱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地址:莱山区桐林路16号
联系电话:0535-6881922 6717639
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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