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建立全省首个县级轻微事故快速处理中心

2013-12-11 11:03:00 来源: 大众日报 作者:

      http://paper.dzwww.com/dzrb/content/20131210/Articel19005MT.htm郑书伟 孙飞 王海艇

  本报招远讯 近日,家住招远市的李阳遇到点麻烦事:在河西路倒车时不慎刮蹭了旁边一辆车。原本以为处理起来要耽误一两天,结果只花了几分钟就办好了手续。

  今年6月18日,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省县级市率先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车主遇到像李阳这样的情况不需等待交警,自行查验取证后就可以离开现场。

  “以前处理事故,不管多么轻微,都要民警现场画图、拍照片,双方有异议的还要将车辆扣留后,进行相关的检验鉴定,再认定事故责任。平均每天30多起交通事故,两名值班民警经常跑不过来,如果遇到上下班高峰期,还容易造成交通拥堵道路瘫痪,甚至因为不能及时撤离现场发生二次事故。”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克宁说。2012年,招远市因道路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的二次事故达11起,致3人死亡。

  为了解决警力不足难题、提高理赔处结效率,招远市轻微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应运而生。中心共有驻点民警2名、保险公司16家、评估公司1家、人民调解员2名,设置事故认定、损失评估、法律咨询、保险理赔等21个工作窗口,车主遇到轻微刮蹭事故无需再等交警,双方互相查看驾照车险、拍照取证后就可以迅速撤离现场,来到快速处理理赔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从事故认定、损失评估、赔偿调解、保险理赔等多个手续一站式办结。2000元以下的事故3日内理赔完毕;5000元以下的由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现场照片等证据,直接出具事故认定书,10日内理赔完毕。

  截至11月25日,快速理赔中心共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1526起,占同期交通事故总数的32%,节约警力资源30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投诉“零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把5000元的快速理赔额度调整到10000元,并且建立人民调解室,为造成损失较大、责任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故双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王克宁说。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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