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32万扶助金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2008-10-13 13:26:00 来源:  作者:

    烟台大众网10月13日讯 (通讯员 王长生 丁翠娜 贾惠丽 记者 胡昌辉) 记者今日从计生部门获悉,目前招远市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32.328万元特别扶助金将发放给全市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父母对象。

    今年年初,招远市及时组织各镇(街道、区)开展调查摸底及核查工作。对符合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招远市境内,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的特殊家庭进行调查和登记。对上报的特殊家庭对象进行逐个地核查整理,建立了特殊家庭对象档案。该市还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了微机录入工作及资金核算工作。目前,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微机录入工作已全面结束,全市284个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父母对象已全部录入《PADIS特别扶助系统》。

    据悉,按照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扶助金的政策,由省财政拨款10万元,该市筹集22.328万元,共32.328万元特别扶助金将以直通车的形式发放给全市独生子女伤(病)残死亡父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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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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