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烟台果农卖苹果难 > 主要新闻

专家:果农切忌盲目存果 要适时适价销售

来源:烟台大众网   编辑:   2012-11-05 10:17: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北京市民正在选购栖霞苹果

物美超市里设立的栖霞苹果销售专柜

中共栖霞市委常委、副市长于杰宁(右一)向北京市民赠送栖霞苹果

    大众网烟台11月2日讯 (见习记者 林有权) 今年烟台苹果行情低迷,果农遭遇卖果难。专家建议,果农们不要盲目存积苹果。另外,主产区各级政府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扩大苹果销售的同时,要正确引导果农适时适价销售苹果。
  
  加入合作社享受保护价
  
  市场再低果农也不愁卖
  
  当很多人都在呼喊着卖果难时,有一批果农却一点不担心,因为加入了合作社卖果享受到保护价。
  
  栖霞市本鹏果品专业合作社总经理史本鹏告诉记者,现在散户果农自己到市场上去卖苹果,80#以上1、2级果2.5左右一斤,但是合作社收自己会员的苹果是3元一斤;75#的1、2级果市场上收2.3元一斤,合作社收会员的是2.6元一斤;70#的1、2级果散户果农卖1.5元一斤,合作社收会员的是1.8元一斤。
  
  据史本鹏介绍,合作社现在有800多户社员,目前跟济南华联超市签订三年合同,是超市唯一的苹果供应商。“合作社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团结了众多果农,同时拥有自己的品牌来保证供应超市的苹果质量和数量,因而在销售时掌握了一定的定价主动权。毕竟在苹果质量和苹果数量上,散户果农无法给超市做出保证。”
  
  为了保证培育出优质果,合作社为果农们提供了技术上的帮助。同时合作社会统一监管会员的苹果园,不让其使用国家禁止的农药等来确保苹果的质量。品牌质量保证了,苹果的价格自然会高一点,社员们就能享受保护价。“合作社在上海水果批发市场还有一个档口,现在日销4000多斤,等春节过后可以达到日销2万斤左右。虽然苹果市场价一天天落下来,但我们的社员们也不需要担心。”史本鹏自豪地说。
  
  据了解,目前合作社规模已经覆盖烟台43%的果农、50%的果园。专家认为,合作社模式解决了果农单枪匹马办不了的事。不过,仍然有许多果农对合作社认识不够。栖霞市蛇窝泊镇果农隋大哥坦言,前两年镇上也有几家喊着成立合作社的,但因为苹果一直都很好卖,果农们都没有去理会合作社,而是直接将苹果拉到市场上销售给果商。今年行情不好了,很多人后悔没加入合作社。
  
  据记者了解,在合作社铺天盖地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名义上的合作社,其实是卖农药和化肥的农资店。栖霞市亭口镇黄土壤村果农徐景浦就遇到过这样的。“2010年有合作社来村里做宣传,当时我也去跟这家合作社签了协议,但是合作社收苹果也没有保护价,只是让果农都去买他的农药,最后大家也都不去了。”
  
  专家提醒果农勿盲目存果
  
  政府要引导适时适价销售
  
  “今年苹果销售压力增大,局部产区可能出现价低滞销现象。”10月份在栖霞举行的现代苹果产业论坛上,山东省果茶技术指导站站长苏桂林建议,果农们不要盲目存积苹果,要适时销售果品。“去年烟台市果农自存苹果达100多万吨,占全市苹果库存量的50%。果农自存的苹果几乎全部都赔本销售,损失惨重。”苏桂林说,主产区各级政府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扩大苹果销售的同时,要正确引导果农适时适价销售苹果。
  
  据悉,近年来,栖霞市积极探索和推进“农超对接”模式,降低物流成本,力使果农、消费者更得实惠。10月27日,栖霞苹果农超对接(北京)启动仪式在丰台区大成路物美店举行。栖霞市与物美、美廉美、京客隆等集团开展合作,在北京近100家超市设立栖霞苹果直销专柜,预计年内将有5万吨栖霞优质苹果直供首都超市。
  
  据了解,苹果从果农到代购商再到果商进入冷库并发往市场,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平均每个环节的加价率为10%。农超对接后省去了中间多个环节,果农和消费者以及企业都能得到更多收益。
  
  记者获悉,2011年,栖霞市相关果蔬企业与国内外10多家知名超市达成协议,设立栖霞苹果销售专柜,签订购销合同总额达20多万吨,约占栖霞苹果总产量的15%,销售金额逾16亿元,为农民增收超过2亿元。

林飞雁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