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就不该“中西混搭”
来源:音乐周报 编辑:孙元昌 2017-02-09 10:06:00
不久前《音乐周报》登载了《民族管弦乐队何时摆脱“中西混搭”》一文,文中所说的“中西混搭”,是指我国的民族管弦乐队中,一直混用西方乐器大提琴这件事。该文报道的由中国音乐学院牵头、几家权威部门合作的《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改良》项目,想必正是为改变这一“中西混搭”局面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改良》项目于2013年7月启动,历时3年多,于2016年9月24日在京举行了结项验收,该文强调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复杂的一次乐器改良工作研究工作”。《音乐周报》2016年12月28日登载的“2016年中国乐器十大新闻”,“《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改良》项目结题验收”也位列其中,足见该项目在中国乐器领域的重要性。
的确,让大提琴长期“混迹”于我国的民族管弦乐队之中,实属名不正言不顺,为此也曾引起外国朋友的质疑。更何况还存在大提琴与胡琴家族乐器的音色是否协调、融合的问题。
本以为既然历时三年多的《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改良》项目已经成功结题验收,结束民族管弦乐队“中西混搭”的局面,应该是指日可待了,但事情的结果却并没有像我们期待的那样。该报道说:“所有参评乐器都还有不足之处。评审专家最终的主观评测表明,目前还没有一件低音拉弦乐器能够达到完善的水平,仍然有不同类型的问题需要继续解决。”也就是说,如今虽然该项目已经成功结项,但却并没有一件民族低音拉弦乐器被认可、被推荐,至于进入民族管弦乐队去替代西洋乐器大提琴,就更谈不上了。
其实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民乐界一些从事民族乐器演奏与制作的有关人士,就敏锐地感觉到了民族管弦乐队中“中西混搭”的局面应该改变,并不失时机地着手进行了民族低音拉弦乐器的试制、改良,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当时试制成功的有一种名为“革胡”的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有较好的音响效果。该乐器有四根琴弦,带指板,琴筒横置,其演奏姿势、演奏方法,基本与大提琴相同,原来的大提琴演奏员,稍加熟悉便可胜任其演奏。由于这种乐器,琴筒一端仍蒙有琴皮,从而保留了胡琴家族乐器皮膜震动这一最基本的物理属性,使其发声比板式震动的大提琴,与其他拉弦乐器更具融合性。加之那时正值我国大力贯彻“民族化”的文艺方针,所以这种低音拉弦乐器革胡,很快便被上海民族乐团等文艺团体所采用,并取得了不错的演出效果。
上世纪60年代末,周恩来总理曾明确提出要搞出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民族低音乐器来,而且他坚持要民族乐队使用自己的民族低音乐器。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时不少民乐团、队,尤其是出国演出的民族歌舞艺术团体,毅然放弃了原来使用的大提琴,改用了革胡。
但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势头并没有一直延续下去,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后民乐交响化步伐的加快,如今国内仍在使用民族低音拉弦乐器的艺术团体已经非常显见,倒是港台地区及东南亚一些华人民乐(他们分别称其为国乐、中乐、华乐等)团体还在使用。
其实民族管弦乐队中的大提琴,能否被革胡或其它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所取代,并不取决于什么权威部门的鉴定,而真正握有决定权的是乐队指挥,当然,作曲及大提琴演奏员也有一定的发言权。权威部门的鉴定,只能无意中起到了预设门槛、帮腔的作用。
多年来,我国音乐院校的作曲系、指挥系,主要课程是统称为“四大件”的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学生所学的理论是西方的,接触的作品也是西方的交响曲、协奏曲、奏鸣曲之类。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终日里浸润在西方音乐的氛围里,接受的是西方音乐的价值观,耳熟能详的是西方乐器的声音,而对具有数千年历史的民族音乐文化,民族器乐的表现方式,民族乐器的性能、音色、艺术表现力等却知之甚少,在面对民乐团队时,仍时时处处以西方音乐的价值观、西方乐器的音响性能为标尺,作为判定是非的标准,这就不能不有失偏颇。
笔者曾有较长时间民乐队工作的经历,在笔者的印象里,大提琴可能是民族管弦乐队中作曲、指挥用得最顺手,也是排练、演出时最少让指挥“头疼”的乐器,所以多数作曲、指挥都对其青睐有加,相信在民乐交响化趋势越来越盛的今天更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民族管弦乐团的指挥、作曲及大提琴乐手,会轻易允许其它新面孔的低音拉弦乐器“鸠占鹊巢”。
关于这一点,也许可以从此次《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改良》项目结题验收时,一位指挥家的意见中窥其端倪,这位指挥家提出,研制的低音拉弦乐器,“演奏方法要和大提琴一样才行。因为国内音乐院校没有支持民族低音拉弦乐器的课程、师资、作品,形成不了体系。很多乐手拿到改革的乐器后感觉没有大提琴拉着舒服,有抗拒心理;作曲、指挥创作时,更习惯用大提琴。”也就是说,在乐手、作曲、指挥的心里,衡量民族低音拉弦乐器的惟一参照,就是大提琴,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大提琴,一切与大提琴声音、演奏方法等不同的低音乐器,他们都将很难接受。相信这次《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改良》项目结题验收时,“评审专家最终的主观评测”,其依据,也同样离不开大提琴。
行文至此,笔者突发奇想:如果用这次《民族低音拉弦乐器改良》项目结题验收的同样方法,对现有民族管弦乐队中的所有乐器进行一次检测,结果会如何呢?是不是所有乐器都能经得起如此“声学分析”?是不是唢呐、笛子、柳琴等所有民族乐器的协调性、融合度都符合评委们的“主观评测”?如果不符合该咋办?都废掉?都用西洋乐器换下来?
窃以为其实更该检测的是大提琴而不是我们的民族乐器,应该请民族音乐研究所之类的机构,对大提琴演奏的音色、律制等方面进行仔细地检测,然后分析研究在传承中华民族音乐文化方面,在与我们的民族乐器声音的协调、融合性等方面,看看它到底有何优势。一件西洋乐器堂而皇之的屹立在我们的民族乐队中半个多世纪,不仅不被检测、审核,反而时时处处以它为标准,反过来检测、审视我们的民族乐器,岂非咄咄怪事?音乐是文化,不是科技。先进的科技可以拿来就用,但文化不可,西洋的就是西洋的,民族的就是民族的,不该混搭。
责任编辑:刘鲁民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