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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启事

来源:山东音乐家协会   编辑:乐音   2016-10-15 08:52:00   作者:乐音

  为打造“一带一路”海洋歌曲优秀作品,发挥“人文相亲”文化优势,缔结丝绸之路文化纽带,传递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美好追求,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凸显广东省一带一路战略地位,决定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联、珠海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音协、珠海市文联

  执行承办:珠海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岭南音乐杂志社

  二、作品要求

  1.“一带一路”海洋主题的歌词及歌曲作品。

  2.作品风格体裁不限,提倡多样化。尤其欢迎角度新颖、富有个性、富有情感的集思想性、艺术性、传唱性于一体的歌曲作品。

  3.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创作评奖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三、征集范围及要求

  1.参加的词、曲作者年龄、地区不限。

  2.报送作品为近年来新创作的歌曲作品,每位作者限报3首。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所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歌词征集:即日起至2016年11月6日截稿。评出优秀歌词作品20首,刊登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网(http://www.gdyyjxh.com/)、珠海文艺网(网址:http://zh-art.cn/ZHART/index.aspx)及其他媒体,供全国作曲家谱曲(社会征集谱曲、组委会委约作曲家谱曲、词作家自找作曲三种方式结合),被谱曲的作品将与社会征集上来的歌曲作品一起参加歌曲的评选。

  (二)歌曲征集:即日起至12月29日截稿,可以为入选的优秀歌词谱曲,也可以自找歌词谱曲。

  五、评委及设奖

  聘请全国著名词曲作家及音乐理论家组成专家评委,有作品参评者不得做评委。参评作品均以匿名方式评选。

  设大奖1首,奖金10万元(词曲各5万),用于奖励本次应征作品中特别优秀的歌曲作品,一等奖2首,每首奖金4万元(词曲各2万);二等奖4首,每首奖金2万元(词曲各1万);三等奖4-6首,每首奖金1万元(词曲各5千);优秀歌曲作品15首,颁发证书;网民最喜爱的歌曲5首颁发证书和奖杯。获得一二三等奖的10-12首歌曲作品经签约后将由组委会统一出资编配、演唱、录制、收入CD专辑出版等,并在媒体播出及进行多渠道的推广宣传。

  六、投稿方式和要求

  作者可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dyyjxh.com/)、珠海文艺网(网址:http://zh-art.cn/ZHART/index.aspx)下载作品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曲谱电子图片文件发至大赛专用邮箱:ydylhygq@163.com。此次评奖不要求小样,但有小样提供亦欢迎。

  征评活动办公室设在珠海市音乐家协会,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115号文艺大厦2楼B区207,邮编:51900,联系人: 李老师,手机:18666958359

  七.活动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12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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