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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贵州“普安红”原创歌曲大赛启事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6-05-29 12:10:00   作者:乐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共普安县委、普安县人民政府、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黔西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贵州省音乐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普安红”原创歌曲大赛。

  一、活动主题

  唱响普安红-山地情谊浓

  二、活动名称

  “普安红”原创歌曲大赛

  三、活动时间

  (一)征集评选:

  1、作词征集: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

  2、作曲征集:截止至2016年7月10日

  3、评选制作:截止至2016年8月20日

  (二)歌唱大赛:

  1、报名:2016年9月1日—20日

  2、比赛:2016年9月23—25日(初赛、决赛)

  四、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对象为全国各词曲作家及音乐爱好者。

  2、歌词作品要以“唱响普安红-山地情谊浓”主题,以宣传歌颂“夜郎圣地?古茶之乡”及“绿色、生态、健康、和谐”为宗旨,大力宣传推介普安茶文化、夜郎文化和民族文化,打造“普安红”品牌,充分反映普安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精神风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热情。

  3、歌曲作品要求短小精悍,旋律流畅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每首歌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分30秒。

  4、征集作品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创作且未在州级(含)以上大型活动中使用或评奖过的新创歌曲。每位词曲作者限报作品3首。

  5、参加歌唱比赛时演唱形式为独唱、对唱(限定为男女对唱)或小合唱(人数不超过8人)三类。

  五、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

  1、歌词征集从2016年4月中旬至5月31日止。6月上中旬,组委会组织歌词评选并在网络媒体公布,曲作者可登录多彩贵州普安网站选择喜欢的歌词下载后谱曲;歌曲征集截止到2016年7月10日前。

  2、7月中下旬,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歌曲作品进行评选,精选出优秀作品15首进行修改打磨,然后录制成CD(有原唱、有伴奏、有曲谱)。

  3、8月20日—9月20日进行网络评选,将制作好的歌曲上传多彩贵州普安网站(听众可登录网页点击试听投票,音乐爱好者可免费在线试听下载)。

  4、在9月23日—25日歌唱大赛期间,聘请专家对15首歌曲进行评选,评出创作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第二阶段:歌唱大赛

  歌唱大赛分初赛、决赛两轮进行。参赛选手不限民族、性别、籍贯和年龄。

  1、报名时间:9月1日—9月20日,参赛歌手可网络报名或到组委会报名。

  2、初赛时间:9月23—24日,初赛选出15名(组)选手晋级参加决赛。

  3、决赛时间:9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决赛结束将举行颁奖仪式。

  4、参赛要求:选手参加初赛、决赛均演唱2首歌曲,其中一首必需选唱本次原创歌曲大赛的歌曲作品,另一首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歌曲创作奖和歌唱大赛奖两类:

  1、创作奖(15首):一等奖1首,奖金20000元;二等奖2首,奖金15000元;三等奖3首,奖金10000元;优秀奖9首,奖金5000元。获奖歌曲作品词、曲作者按4:6比例分配。

  2、演唱大赛(15名):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6000元;优秀奖9名,奖金各3000元。

  奖金一律为税前,若产生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七、投稿方式和要求

  1、投稿作品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提交,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普安红-原创歌曲征集”字样;邮件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格式,请在题目上注明:普安红-原创歌曲征集+歌曲(或歌词)+作品名称。作者信息(作者姓名、联系地址、电话等)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

  2、歌词作品要求:邮寄规格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要求统一标注在作品尾部),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

  3、歌曲作品要求:歌曲作品一律为简谱,字迹工整。

  (1)邮寄纸质作品为A4纸,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QQ号、邮箱等信息,其余7份一律隐去姓名等作者信息。如有歌曲小样,要求为MP3或WAV格式,欢迎同时报送。

  (2)歌谱电子文档一律为word或JPEG格式,手写和电脑制作均可,有作者信息和无作者信息稿件各一份。

  4、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作者投稿参与此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作品拥有(音乐会、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载体演唱播放,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6、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制作、传播及一切使用权。如作者一稿多投引起任何争议,责任自负,并赔偿主办方相应损失。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普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 址:贵州省普安县盘水街道办劳动街6号

  邮 编:561500

  联系人:安 科(13312291898);江 山(13379691193)

  座 机:0859—7232899

  邮 箱:3322502526@qq.com

  注:可登陆“多彩贵州普安网站”了解普安基本情况。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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