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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的通知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5-03-22 09:13:00   作者:乐音

  “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共凯里市委、凯里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音乐家协会高校音乐联盟承办的全国民族器乐赛事,旨在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器乐的发展、加强民族音乐爱好者的交流、展示民族音乐表演者的风采。第五届“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将在2015年举办,为了确保本次大赛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设置及报送要求

  “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设吹管类、弹拨类、拉弦类三大组别。

  1、报送要求

  除九大音乐学院相关专业系的学生和教师以外,全国18—45周岁(1970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1日之间出生的民乐演奏爱好者。

  2、比赛项目

  吹管类:竹笛、箫、唢呐、笙、民族芦笙等

  弹拨类: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箜篌等(含少数民族弹拨乐器)

  拉弦类:二胡、京胡、板胡、马头琴、高胡等

  二、参赛名额

  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决赛三轮次进行。通过选拔赛,吹管类、弹拨类、拉弦类每组各选出70名选手参加现场复赛,通过复赛,各组产生28名选手参加决赛。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日期:2015年3月10日—2015年5月20日。

  2、报名方式:参赛选手请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www.chnmusic.org),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好报名表并连同参赛录像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杏石口路50号中间建筑一区310

  邮 编:100195

  联 系 人:邵凡珂

  咨询电话:010-84921442

  3、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芦笙大赛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组合名称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4、复赛、决赛拟于2015年7月下旬在贵州省凯里市举行。

  四、参赛曲目

  各组别初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不带伴奏。决赛可使用1—2件乐器伴奏(不包括同类乐器),比赛不能选择外国作品,必须背谱演奏。

  复赛: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约5分钟到8分钟,超时将被打断,不影响比赛成绩。

  决赛:自选曲目两首,不能与复赛重复。演奏时间总长约12分钟到15分钟,超时将被打断,不影响比赛成绩。

  五、评选办法

  第五届“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各项目比赛采取选拔赛和现场复赛、决赛的方式进行,最后评选出各组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8名(金、银、铜奖可空缺),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和5000元。优秀奖14名,奖金1000元。获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将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对组织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将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中国音乐家协会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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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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