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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

来源:中国音协网   编辑:乐音   2015-02-07 15:49:00   作者:乐音

  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小提琴艺术的发展,促进小提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小提琴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 15—3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优秀小提琴演奏者。

  二、报送名额

  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预选赛,共选拔出 48 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比赛。其中,复赛选手为48 名以内,半决赛为18 名,决赛为 6 名。

  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以录像方式各报送 2 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录像的方式分别各报送 2 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3.九大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 4 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再择优推荐 3 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中国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 2 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再择优推荐 2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4.中直各专业院团,以录像方式各报送 2 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5.中国音协小提琴学会,以录像的方式限报 5 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6.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以录像方式限报 5 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注: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1,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三、报送方式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录像报送方式进行。

  1.各地音协及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中国音协。

  2.报送的选手需统一填写选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四、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 光盘)不得进行音频的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和镜头的切换,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 6 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参赛曲目

  选拔赛与复赛曲目相同,复赛、半决赛、决赛曲目不得重复。

  (一)复 赛(25 分钟以内)

  1.自选巴赫 g 小调、a 小调、C 大调奏鸣曲(第一、二乐章)或恰空一首;

  2.自选帕格尼尼随想曲一首;

  3.自选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其中,选择演奏巴赫 C 大调奏鸣曲(第一、二乐章)或恰空,评委有权中途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二)半决赛(35 分钟以内)

  1.自选一首 2005年1月1 日以来创作的中国当代独奏作品(带钢琴伴奏;可节选删减,限 6 分钟以内);

  2.自选一首贝多芬创作年代以后的外国著名作曲家(为小提琴和钢琴而作)有代 3表性的奏鸣曲(全曲)。评委会讨论并现场公布每首奏鸣曲演奏乐章;

  3.自选巴齐尼、拉威尔、帕格尼尼、萨拉萨蒂、圣-桑、维尼雅夫斯基等技巧性乐曲一首(带钢琴伴奏);

  4.自选克莱斯勒创作或改编的乐曲一首。

  (三)决 赛(乐队协奏)

  自选下列作曲家创作的协奏曲一首:(贝多芬、勃拉姆斯、德沃夏克、门德尔松、帕格尼尼 No.1、普罗科菲耶夫 g 小调、圣-桑、西贝柳斯、肖斯塔科维奇 No.1、柴可夫斯基、维厄当 No.5、维尼雅夫斯基 No.1)。

  注,1.除半决赛的奏鸣曲外,其它曲目必须背谱演奏。

  2.参赛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3.规定演奏时间的轮次,演奏净时长高于规定演奏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六、奖励办法

  1.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

  2.等次奖包括金奖 1 名、银奖 2 名、铜奖 3 名,奖金分别为 3 万元、2 万元和 1万元。

  3.设中国作品演奏奖 1 名,奖金为 3 千元。

  七、比赛日期

  1.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6 月 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复赛、半决赛、决赛拟于 2015 年 11 月中下旬在广州举行。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德外北沙滩 1 号院 32 号楼 B 座 1510 中国音协

  邮 编:100083

  联系电话:010-59759638

  联 系 人:牟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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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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