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霞
责任编辑:冯炜程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薄晓娜 通讯员 郝江梅 烟台报道
1月31日,招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招远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实施意见》依据国务院、山东省及烟台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进行制定,按照上级明确的重点任务,《实施意见》结合招远市实际,细化分解了具体落实举措,明确了各项措施的具体要求、完成时间节点和相应的责任部门,要求所涉及的各责任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该《实施意见》内容包括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等5个方面,部署了23项重点任务、制定了74条具体措施。例如,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破除隐性门槛,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方面,《实施意见》制定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规范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制定行政许可清单事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健全全市一体化“企业码”服务体系、全面清理各类非法设置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等15条落实措施。
《实施意见》中制定的各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各类市场主体在办事创业、经营发展等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难点和堵点,进一步破除了隐性门槛,规范了涉企收费、加强了涉企公正监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优化涉企服务,对于优化招远市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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