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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霞 通讯员 张国忠 烟台报道
近日,招远公安通过连续作战成功破获系列盗窃车内物品案,依法刑事拘留两名犯罪嫌疑人。
专挑凌晨作案,逐车拉车门“顺手牵羊”
近日,招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连续接报两起车内财物被盗案件,被盗财物包括烟、酒、现金等总价值6000余元。接案后,指挥中心立即联合刑侦大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两名嫌疑人(一名身穿红色衣服,一名身穿黑色衣服)于凌晨一点半左右步行至城区某小区附近,一路上逐车拉车门,进入案发小区半小时后逃离现场。民警通过串并两起案件发现,嫌疑人均为该两人,都是凌晨时分进入案发小区,逐车拉车门进行盗窃。
作案偷偷摸摸,潇洒玩耍时却“露”了脸
两名嫌疑人逃跑后不知所踪,民警及时调整思路,围绕嫌疑人作案前的活动区域进行侦查,通过一系列工作,发现两名嫌疑人乘坐一辆出租车,进入城区一家KTV娱乐消费,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初步掌握其中一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此后民警继续深挖线索,发现两人一起去过城区某商场购物,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确定了另一名嫌疑人身份信息。 至此迷雾渐渐散去,线索越来越清晰,办案民警决定速战速决,即刻展开抓捕。
偷来的钱花完了再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通过工作比对,发现红衣嫌疑人于前不久刚在龙口进行车内财物盗窃作案两起,总价值5000余元。民警根据线索,立即出击,分别在栖霞市某旅馆、开发区某民房内将两名嫌疑人薛某(男,32岁)、姜某怡(男,18岁,青岛市人)抓获。经了解,该二人经常出入娱乐场所,每次在将盗窃所得花完后,抱着侥幸心理继续作案。通过进一步审讯,该二人交代自去年6月份以来,单独或结伙窜至招远、青岛、烟台等地,趁夜间路边、居民小区停放车辆无人看管之机,采取逐车拉车门的手段对未上锁的车辆实施盗窃作案20余起,盗窃现金5万余元及其他物品。现犯罪嫌疑人薛某、姜某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招远公安提醒您:切勿将车辆停放在偏僻地段,下车后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切莫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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