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疫情接收社会捐赠补充公告

2020-02-10 18:26: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社会团体纷纷奉献爱心,为抗击疫情捐款捐物。招远市明确由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总会牵头负责接受捐赠。现就捐赠接收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金捐赠

  红十字会接收到捐赠资金,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将第一时间转呈疫情处置指挥部。

  1.捐款账号:1606021729219511365

  户 名:招远市红十字会机关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远支行

  2.捐款账号:853542140122000017

  户 名:招远市红十字会机关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招远支行金晖分理处

  3.付款码捐款。可通过工商e生活、银联、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捐款

 

  4.现场捐款:招远市北园路10号1楼红十字会办公室(基于现在疫情状况,建议尽量通过线上渠道捐款。)

  二、物资捐赠

  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检测检验用品、药品、医用设备等,湖北武汉方面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通过我会捐赠款物除捐赠人指定意向捐赠湖北(由我会转交烟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进行转送)外,其他均服从招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调配;

  2.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

  3.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银行转账捐款和扫描捐款为主要渠道,请所有捐赠人进行捐赠时务必标注详细捐赠意愿+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区分。

  4.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联系电话:0535—8153518。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5.我们将会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远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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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夏晗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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