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烟台市芝罘区公检法在行动

2022-07-12 08:50:0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焱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焱培 通讯员 席靓 烟台报道

  为了推动烟台市芝罘区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民生兜底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芝罘区政府成立社会救助工作小组,整合、优化、统筹、协调各项社会救助资源,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社会帮扶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2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对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开展了教育矫治工作。据统计,半年以来,芝罘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共计22人。其中,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人数为0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人数为18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被采取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人数为0人;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由政府收容教养人数为0人;纳入社区矫正的涉罪未成年人数量为0人。

  青少年是未来的希望,关心青少年成长,是一项事关国家前途的系统工程,芝罘区公安分局始终坚持“真诚、细致、耐心”的做好相关的工作。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芝罘区采取了多种措施。聘请心理社工对辖区未成年服刑人员定期进行心理干预,逐人建立档案,定时走访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其心理动态变化,预防和化解不良心理因素;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对家庭条件困难的未成年人及时给予帮助,并借助居委会和社居矫正志愿者力量进行监管;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的特殊性,违法犯罪案件处理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从轻处罚,日常矫正主要以家长管教为主,社区民警教育为重,学校感化辅助的三方配合方式开展,工作中注意保护成年人身份和档案隐私;加大学校立德树人教育,加大法制教育力度,引导学生逐步学会辨别是非,自我减压,增强自我控制及自我保护的能力,做到知法用法,避免用暴力解决问题;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家长进行教育,引导他们重视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共同研讨与孩子的沟通教育方法;对影视作品和网络游戏等设立暴力分级制度,禁止未成年人观看或进入暴力等级高的影视作品或游戏。通过开展上述工作,进一步降低了全区未成年人犯法犯罪率,保证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者、残疾人和退役军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为此类人员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检察官“一对一”指导,帮助申请人一次性备齐申请材料,在救助金额上也给予倾斜。此外,采取多种帮扶措施,力争达到最佳救助效果。2022年上半年,芝罘区人民法院围绕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社会资源,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

  芝罘区人民法院实行人性化司法,传递司法温度,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上半年,芝罘区法院共立案受理刑事案件252件306人,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中符合法律援助辩护条件及未委托辩护人的150名被告人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占被告人总数的49.02%。通过实施法律援助,为被告人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芝罘区人民法院在打造多方参与、有机衔接的多元诉讼服务体系过程中,将律师服务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协调区司法局,实行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由区各律所轮流排班,每天安排1名律师值班,为到院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积极推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办理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调解案件,上半年,通过律师调解方式分流案件1497件,调解成功488件。通过组织律师参与诉讼服务,充分发挥了多元化解矛盾的功能,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芝罘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司法救助制度,发挥主动救助、联动救助积极性,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特困人群给予必要救助。上半年,芝罘区法院积极与区委政法委保持沟通,严格工作流程,汇总审查相关案件材料,及时提报,申请资金,共为2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怀,也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温暖。

  近年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规范救助程序,创新救助机制,加强内外联动,拓展救助方式,打造“1+N”多元救助模式,构建了全方位的司法救助体系。上半年,先后为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3万元,其中救助外来务工者4人次,救助妇女1人次,救助未成年人1人次,促进3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打造“1+N”多元救助模式,实现救助多元化。提出“走出去”方针,通过社区走访,与司法、民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走访座谈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司法救助线索。近三年来,搜集司法救助线索10余件,占该院司法救助总数的近五分之一。注重救助效果,做到司法救助与息诉罢访的有机统一。突出救助重点,将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者、残疾人和退役军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为上述人员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检察官“一对一”指导,帮助申请人一次性备齐申请材料,在救助金额上也给予倾斜。此外,采取多种帮扶措施,力争达到最佳救助效果。

初审编辑:邢晨

责任编辑:孙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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