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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院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12-13 16:11:00   作者:

牟平法院审委会会议现场

  大众网牟平·海报新闻12月13日讯 (通讯员 王迪 记者 栾雨文) 12月7日,牟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青利主持召开该院审委会会议,并邀请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延杰列席。

  会议讨论了一起拒执罪案件,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审委会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认定,法律条款的适用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集体研究后作出表决。列席会议的孙延杰检察长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

牟平法院院长闫青利发表讲话

  同时,闫青利院长指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因此,要坚定不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建立起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检察长列席审委员会的途径和方式,共同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牟平检察院检察长孙延杰发表讲话

  孙延杰检察长表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不干涉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围绕审委会讨论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或者有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司法机关的司法形象和公信力。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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