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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院诉前调解室人气高 群众不花钱少跑腿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6-08-27 09:08:00   作者:

  大众网牟平8月24日讯 (通讯员 衣春霖 见习记者 于飞) 近日来,气温不断攀升,牟平法院诉前调解室里更是人来人往,人气颇高。

  外地人黄某前来立案,称其在某建筑公司干活受伤,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立案法官审查后,引导其到诉前调解室接受诉前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邹积全主任,在耐心听完黄某的陈述后,了解到黄某是江苏人,急于解决纠纷回老家,于是第一时间与某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入情入理的调解工作,某建筑公司当场同意以转帐的方式支付黄某2.5万元的赔偿款,黄某没花一分诉讼费即收到了赔偿款,激动地说:“我这就去买回江苏老家的票,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这个外地人解决了大困难,太感谢了”。

  处理完这段,邹主任才发现门外徐某与孙某还在焦急的等待,没来得及喝一口水,就将徐某与孙某请进来,徐某一进来就说“我要立个案,立案法官非让我来什么诉前调解室解决,这能管用吗?”邹主任先请两人坐下慢慢说,徐某讲其与孙某是朋友关系,前年孙某做买卖向其借款4万元一直没还,近期得知孙某有一笔进帐,要求孙某还款,孙某答应今年9月底前还款,但是徐某觉得还是通过法院出个手续有保证,孙某表示同意,两人就一块到了法院,但是立案庭没给立案。邹主任听完,给两人详细了介绍了诉前调解的有关规定,告诉两人像这种情况,事实清楚,两人同意调解的纠纷,诉前调解员可以审查后出具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由法院立案庭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那么这个诉前调解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了,而且这样处理纠纷方便、快捷,不用花任何诉讼费用。徐某与孙某听了还半信半疑的,等邹主任出具完协调协议,并协助徐某申请司法确认,立案庭给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书时,徐某才彻底放心了。对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法院真是替我们老百姓着想,没让我们多跑腿,多花钱。”

  据了解,今年3月份,牟平法院成立了“诉前调解室”,安排审判经验丰富、善于作调解工作的退休法官担任诉前人民调解员,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两名律师在法院值班,在负责代理申诉的同时,协助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当立案法官审查立案材料时,对于事实清楚,适合庭前调解的离婚、赡养、抚育、借款、买卖等纠纷类型,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移交给诉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对于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由诉前调解员引导其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牟平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曲恒波主任介绍,诉前调解室设立的初衷是为群众开通更加经济、便捷的纠纷处理通道,同时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运行一季度来,诉前调解员共调解结案43件,节省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群众诉累,受到群众广泛认同。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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