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曹荣磊 赵俊豪 烟台报道
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在对某工贸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企业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龙口市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龙口市应急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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