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龙口一企业被依法查处

2023-11-10 13:54:0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迟海滨

  大众网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曹荣磊 赵俊豪 烟台报道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近日,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不定期巡查。

  执法人员在对一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熔炼车间配电室内一处配电柜)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全面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和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要求,确保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提醒全体员工加强自身安全保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下步,龙口市应急局将不断强化工贸企业巡查力度,对现场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零容忍、严执法”,切实提升企业现场作业安全水平。

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