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林晓冬
责任编辑:李波
大众网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曹荣磊 烟台报道
为加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意识,龙口市应急局采取多种检查形式,对存在动火作业、制冷作业及高处作业等作业行为的企业进行检查。
在对某工商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登高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登高作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龙口市应急局决定给予该企业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无小事,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时刻保持慎之又慎的敬畏心理,遵守安全生产规范。下一步,龙口市应急局将持续加大对特种作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提升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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