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最新案件办理工作相关规定

2023-03-22 18:31: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楠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王雨桐 烟台报道

  近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不起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洪家参加并提出要求。

  结合学习《指导意见》,大家研究讨论了正在办理的多起故意伤害案件,一致认为办理轻伤害类案件,应从案发背景、案发起因、当事人关系、伤情成因等多方面入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等焦点难点问题,处理该类案件过程中不能就案办案,应把事理、情理、法理讲清说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还详细学习了不起诉案件的适用条件、程序规定等,规范不起诉案件流程。

  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坚持把同堂培训、以案带训作为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及时跟进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办案要求。参加学习研讨的干警纷纷表示,此次学习对办理轻伤害类、不起诉案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有利于统一办案标准,提升办案质量,更好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初审编辑:王丕刚

责任编辑: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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