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5-6016688

投稿信箱:ytnews@dzwww.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烟台县区 > 海阳市

弘扬宪法精神 海阳公路局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8-12-05 08:31:00   作者:

海阳公路局工作人员为群众发放宪法宣传纸

海阳公路局工作人员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

宪法宣传“从娃娃抓起”

  大众网烟台12月5日讯 (通讯员 朱志凯 记者 杨瑞远)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的首日。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海阳公路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党员带头,集中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海阳公路局于12月4日开展了系列宪法宣传活动,上午9时,该局工作人员在海阳市阳光社区流动人员相对集中的新元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宣传、咨询点,周边护栏上设置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等宪法宣传标语,十分醒目,吸引了不少群众的目光。

  据介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除类似的定点宣传外,海阳公路局还将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文章”。一方面,组织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收看中央电视台12月4日晚播出的宪法专题节目;另一方面,在微博、抖音、论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加强宪法宣传。积极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普及,让生活离不开法,让法就在我们身边。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