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公安出台警务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

2020-07-03 16:15: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李瑞哲 吕彬 烟台报道

  烟台高新公安分局为防止在警务人员管理上出现盲区,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从加强党纪警规教育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入手,出台有关加强警务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在不干涉警务人员正常人际交往和业余生活的前提下,做到监督管理“24小时”全覆盖,督促全警纯洁社交生活圈。
  《高新分局警务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禁经商办企业、参股投资,严禁参与非法集资、放贷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干预他人债权债务纠纷;严禁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杜绝家庭暴力等行为;严禁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机会收礼敛财;严禁违规接触案件当事人和辖区敏感人员;严禁在公共场所耍特权、逞威风,严禁在任何场所酗酒;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和礼金;严禁违规出入高档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严禁为不法活动、不法人员充当“保护伞”。
  《办法》还要求,警务人员在“八小时以外”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好行为表率。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对警务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警务人员如违反规定的,将由政工、纪检、督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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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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