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创建“1+2+3”模式 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02-27 18:40:3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楠楠

福山创建“1+2+3”模式

  大众网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吕雪 烟台报道

  烟台市福山区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路径,采用“1+2+3”工作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有力服务法治福山建设。

  打造“一个中心” 凝聚多元解纷力量

  建立福山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现阶段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较为零散,群众的诉求不能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为了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实现处理纠纷最多跑一地、只进一扇门,福山区整合相关资源,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积极推动各类调解组织及仲裁、复议等其他非诉讼争议解决机构规模化入驻,努力促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在全区凝聚起行政争议多元解纷力量。

  把握“两个环节” 推进行政争议化解

  牢牢把握“诉前”和“诉中”两个重要环节,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紧盯“诉前”化解环节,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及时了解案件成因、评估诉讼风险,积极推动行政争议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取得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双赢的良好效果。紧盯“诉中”化解环节,对于进入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先由行政法官深入了解当事人诉讼的真正目的,及时指出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给出时间让双方自行纠正,以“诉中”化解的手段,争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运用“三点融合” 扩大争议化解效果

  重点强化运用法治培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司法建议“三点融合”,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产生辐射效应,切实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邀请行政审判法官多次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力提升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每一起行政案件开庭中,都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同时,严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落实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精准度。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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