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烟台长岛1人被行政拘留

2024-04-08 08:56: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史宇


违规作业现场

违规作业现场

  大众网记者 史宇 通讯员 冷丹丹 烟台报道

  在生产作业和建筑拆除、维修工程中,无证上岗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频频发生,却总有人不以为然、心存侥幸。近日,长岛综合试验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长岛金鼎商贸城家家悦超市三楼施工现场,有人员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经消防和公安部门调查,孙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违规进行电气焊作业,并未清理周边可燃物,属于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长岛消防提醒: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动火审批制度。电焊人员必须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动火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并落实看护措施,清理周边可燃物,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动火作业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遇火情,须立即报警,及时处置,避免人员损伤。

初审编辑:王瑜

责任编辑: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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