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郎"棒冰暗含异物 消费者险被刮伤舌头

2011-07-10 09:43:00 来源: 烟台大众网 作者:

 

冰棍中的叶状异物

冰棍中的叶状异物

问题棒棒冰包装袋

    大众网烟台7月9日讯 (记者 张雪松) 炎热夏季,雪糕无疑成为市民避暑降温的佳品。近日,家住烟台牟平区的李先生在吃雪糕时,险些被“夹心”的雪糕刮伤了舌头。

    据李先生讲,7月初的一天晚上,自己从冰箱中拿出了一根“冰郎”牌豆豆棒冰,边看电视边享用。李先生平时喜欢唆冰棍吃,突然感觉舌头被硬硬的异物刮了下,随即将冰棍拿出来一看,发现有一个细窄异物冻在冰棍里面,只露出了一小段尖头,类似一片细窄的树叶。随后,李先生将剩余的冰棍送回冰箱封存,按照包装纸上的电话,拨打了龙口市黄城冰郎食品厂的电话。

    “厂家了解完情况后表示,送两箱冰棍作为对我的赔偿,并且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安排人员与我联系。”李先生说,但过去了5天,始终没有人联系自己。

     7日上午,李先生再次拨通了厂家电话,一名自称会计的女员工了解完情况表示,牟平那边是经销商在做市场,对于之前可以赔偿两箱冰棍的答复未作回应,随即便挂断电话。

     李先生说自己对厂家的态度无法理解。“冰棍中有藏异物,险些刮伤舌头。目前,正是冰棍等冷饮旺销的季节,一旦异物被小孩误吞噬,谁也说不好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希望厂家能正视产品存在的问题,尽早予以解决。”

     8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冰郎”豆豆棒棒冰的生产厂家—龙口市黄城冰郎食品厂。办公室人员坚称,消费者反映雪糕中的树叶其实是豆皮,是原料时未粉碎彻底导致。至于为何没能及时给予赔偿,该人员称,目前正是冷饮出货的旺季,经销商都在忙着送货,这一两天就会联系消费者赔偿解决。

    烟台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中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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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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