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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王欣培
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汤淼 烟台报道
11月10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介绍乡村组织振兴的有关情况。会上,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王欣培介绍,近年来,市民政局以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村级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加快推动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深化民主协商实践。会同所有市直部门(单位)制定市级乡镇(街道)和村级议事协商指导目录,明确镇级5类64项和村级3类52项协商内容,对协商程序、协商形式等进行规范,指导15个区市全部制定完成县级乡镇(街道)和村级协商目录,以制度文件的形式规范议事协商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培育建设130个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及时总结各地村级议事协商经验进行宣传推广,龙口市黄山馆镇驿东新村和招远市玲珑镇欧家夼村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指导龙口市以创建全省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为契机,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双流程一记实”同步操作法,相关经验被民政部网站刊发宣传。结合我市实际和龙口市省级实验区建设经验,在“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决策前预审”“决策后审核”“全过程审计”环节,创新建立“四议三审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在实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全过程民主的同时,加强了乡镇(街道)党(工)委的监督。目前,全市行政村已全面落实“四议三审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村级民主自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提升民主管理水平。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制定《关于认真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在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后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莱州市驿道镇初家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确认为省级优秀村规民约。
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指导14个涉农区市以政府办名义制定村务公开目录,统一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指导基层积极拓宽村务公开方式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辅助公开,探索运用微信群、手机APP、“灯塔—党建在线”等线上载体和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及时公开,不断提升村务公开效果。目前,市民政局已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村务公开品牌,福山区、莱山区莱山街道、龙口市芦头镇的村务公开经验做法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创新案例。
王欣培介绍,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指导基层严格落实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工作走深走实,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烟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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