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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副科长崔洪明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 摄影 陈晓 烟台报道
10月14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住房公积金2022年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对2022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发布的新政策进行解读。会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副科长崔洪明用“一升二降三不认”归纳了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崔洪明介绍,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范围比较广,归纳为一升二降三不认:主要为贷款额度提升、首付款比例下降、缴存时间的下降,对贷款结清后出售的房屋,不计入家庭套数等多个方面。
贷款额度上调两项内容:一是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5万元,上调到60万元,二是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超低能耗住宅的贷款额度上调到70万元;
下降调整三项内容,一是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40%下调到30%;二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调整为6个月,三是将商转公贷款规定的在商贷时达到“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规定调整为:在“转贷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
住房套数的“认房又认贷”调整为“认房不认贷”。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购房,在贷款还清后出售的,及全款购房后出售的,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以实际持有的房屋套数为标准认定住房套数。
崔洪明表示,此次政策调整的起因在于烟台市群众的需求和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供求矛盾的缓和。
烟台市个贷率从年初的93%下降到8月底85.97%,资金使用率下降,资金供求紧张的状况已好转。为确保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和资金的安全有序使用,是此次政策调整的初衷。
调整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将个贷率在80%~90%之间稳定下来。个贷率太低会使资金沉淀,不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普惠性政策特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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