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打造美丽示范河湖

2021-11-17 08:44: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宫小惠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宫小惠 通讯员 吕林青 烟台报道

  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在巩固好无违河湖的基础上,加快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水环境,逐步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目标,让河湖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河湖。今年,烟台市福山区水利局计划与淮委共同打造内夹河门楼水库下游段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为烟台市福山区河湖生态治理工作树立标杆。

  清洋河又名内夹河,即大沽夹河西支流,发源于烟台市栖霞市城南小灵山一带,今年按照上级美丽示范河湖创建的相关政策要求,计划创建清洋河门楼水库下游段约16公里河道省级美丽示范河湖。自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烟台市福山区全面组建了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福山区委书记任区级河长,各镇街园主要负责人任镇级河长,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村级河长,切实加强河湖保护管理。目前该河段共设立河长12名,其中区级河长1名、镇级河长2名、村级河长8名。建立数字化管护平台,开展河道管护一体化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保洁公司实施河道日常巡查保洁工作,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水平。

  责任体系完善。福山区已建成河长湖长负责、水利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责任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河长办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分办、督办作用,河湖管理保护相关部门责任明晰、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制度体系健全。福山区制定印发了河(湖)长会议制度、河(湖)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河(湖)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河(湖)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河(湖)长制验收制度、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制度等配套制度,并能够落实到位。基础工作扎实。“一河一档”建设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印发,并得到有效执行。河道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并投入使用。管理保护规范。河长能及时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等重大专项行动,按有关规定开展巡河。巡河员护河员队伍稳定。河湖保洁及维修、养护有稳定经费渠道。河湖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及时掌握河湖水量、水质、水环境等情况。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完成,进行政府公告并设立界桩和公告牌。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制度严格落实,管理维护规范有序,没有重大“四乱”问题。河道执法监管严格。河湖管护成效明显。河道空间干净整洁,河道“清四乱”落实有力,积极恢复河道自然形态,实现河势稳定,防洪标准符合防洪规划及有关规定要求。河道建设5座橡胶坝,水量相对充沛水质良好。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体感官良好。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或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河湖文化内涵有效提升。加强水文化挖掘、保护和弘扬,加强水知识、水文化科普和宣传教育,组织重点媒体进行宣传与广泛传播报道,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打造有文化气息的河道,不断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文化生活需求。河道水质监测工作有序开展。聘请第三方专业水质检测机构,针对清洋河门楼水库下游段进行每月水样抽检,及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实施监控河道水质情况。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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