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2剂次 市民应谨遵相关注意事项

2021-03-30 16:36:53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发布会现场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烟台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孙新河答记者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妍明 烟台报道

  3月3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烟台市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孙新河就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工作答记者问。

  目前,烟台市使用的新冠疫苗为国药中生和中维科兴两家公司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2剂次,首剂接种后,前期执行的第二剂次间隔2—4周,根据最新的国家标准,第二剂次建议间隔≧3周以上,尽量在8周内尽早完成。因故错过第二剂接种的,尽早补齐第二剂次即可。

  新冠灭活疫苗研发路线成熟,临床研究表明,接种第一剂2周后会产生保护性抗体,接种第二剂4周后抗体阳性率达90%以上。新近获得的新冠疫苗接种后9个月的数据,接种人群抗体仍有一定水平,免疫持久性后续还在持续监测。

  市民接种前提前了解新冠肺炎、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和接种禁忌、接种流程等,接种前一天休息好,让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接种时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的健康状况及其既往病史、过敏史等信息,以便医生综合判断是否适合接种疫苗;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用手抓挠。一周内避免接触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要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需要时及时就医。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包括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正在发热者;妊娠期妇女;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关于哺乳期能否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议有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后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终止妊娠,注意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同时,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非常需要新冠疫苗的保护。慢性疾病如果通过治疗处于控制稳定状态,血压、血糖、血脂等指标稳定,慢性胃炎处于非发作期,可以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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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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