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也算酒驾!烟台两酒友开车上高速双双被查

2020-06-14 17:2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民警查处违法行为

民警查处违法行为

民警查处违法行为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相萍 通讯员 郭钰锟 烟台报道

  6月5日,烟台高速交警莱山大队在烟台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查处三起违法行为。

  6月5日早上,莱山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时,一股淡淡的酒气引起了民警的警惕,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配合检查。经过检测,该名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该名驾驶员头天晚上因工作原因与同事分别喝了两瓶啤酒,早上起床后觉得已经醒酒不妨碍驾驶车辆,便放心地开车出门,不料被查出酒驾。短短的5分钟后,民警又查获一起隔夜酒驾。据了解,该名男子与刚被查获的男子两人竟是同事关系,而且昨晚正是两人一起喝的酒,没料想被双双查获。经过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的血液里酒精含量为3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正当民警在对两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后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突然掉头,站在后方疏导交通的一名辅警立即上前拦截,当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只是将车开了一条小缝面对询问闭口不言,在民警的再三警告下驾驶员将车窗降下,随之而来的是浓烈的酒气。经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8毫克,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男子昨晚与朋友聚会喝了两杯高浓度度白酒,清晨起床后发现身上酒味很重,但感觉清晨不会查酒驾,便无所顾忌地驾车上路了。当驶入高速看到民警使用酒检仪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且看到有两名驾驶员明显被查获,便想掉头离开不料最终被民警查获。

  最终,通过民警的教育,三名司机都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发法》分别对三名驾驶员饮酒驾驶机动车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记12分的处罚。

初审编辑:李泽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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