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 |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024-05-08 16:59: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蔡云飞

  大众网记者 蔡云飞 通讯员 王锋 烟台报道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但没有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支持劳动者的二倍工资差额请求呢?请看下面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冯某与某汽车模具公司签订了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冯某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2021年3月4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冯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汽车模具公司支付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仲裁裁决予以支持。某汽车模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冯某仍在某汽车模具公司安排下提供劳动,该公司未与冯某续签劳动合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某汽车模具公司以单位管理失误且非恶意为由抗辩,不能成为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免责事由;其关于冯某工作岗位、内容、条件等未变更,视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张于法无据。法院判决某汽车模具公司支付冯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典型意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劳动力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双方未表示异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非视为双方按照原条件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如果继续用工,应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初审编辑:蔡云飞

责任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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