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视角下的抗日战争时期北海银行货币斗争研究

2024-04-18 13:46:01 来源: 烟台党史史志 作者: 李丕志 郝有林 卢金盛

  提要:抗日战争时期,在山东大地上除了军事决战之外,还发生了一场主要由北海币、法币、伪联银券角力的货币斗争。本文多维度、立体式再现了中国共产党、国民政府、日伪三方政策制定、措施实施、胜负对决的货币博弈全过程;诠释了北海币之所以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取得货币斗争伟大胜利的丰富内涵;分析了北海币取得成功的深层次原因,揭示了北海币货币政策选择的现实指导意义。

  货币是经济的血脉、经济是战争的基础,故欲掌握战争主动权,必先控制货币这个命门。抗日战争时期,在山东大地上,伴随着枪炮轰鸣、战场厮杀,上演了一场同样复杂、残酷、激烈的货币斗争。

  一、山东地区货币发行流通概况

  全面抗战爆发前后,山东地区的货币金融状况较为混乱,既有国民政府银行发行的“法币”,又有地方银行发行的“民生券”,又有日伪军联合银行发行的“伪币”,还有充斥市场的“土杂票”等。在这种情况下,诞生了北海银行和北海币。

  (一)币制改革催生的法币

  1933年6月19日美国政府通过购银法案后,世界银价大涨,中国白银飞速外泄,日本落井下石,在占领区大肆搜刮白银。白银外流,导致中国货币“被升值”,经济陷于困境,直接动摇了中国货币的银本位。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进行币制改革,流通货币改银元为纸钞,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偿货币,在全国通行,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使用现金(银元——笔者注),先与英镑、后与美元相继捆绑,无限制买卖外汇。1936年1月20日,中国农民银行亦加入法币体系,发行货币以1亿元为限,但不得买卖外汇。法币放弃银本位,实行汇兑本位,流通全国,欲占货币制高点。在山东省,民生银行和平市官钱局根据国民政府的规定仍可发行小额辅币上市流通,到全面抗战之前“法币流通量为4640万元,约占82.2% ”。1948年8月,法币被金圆券取代,退出市场。

  (二)掠夺成性的伪联银券

  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之后,基本奉行了军事上武装占领、政治上“分而治之”、经济上“以战养战”的军国主义政策,将占领区划分为东北(即伪“满洲国”)、华北、华中三大区域。1937年12月14日,日军在北平成立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40年3月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管辖北平、天津两个特别市(1940年3月增加青岛市),河北、山东、山西三省及河南北部、江苏北部等地。1938年3月10日在北平成立了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以下简称伪联合银行),总股本对外号称5000万元,为掩人耳目,先期筹资2500万元,由伪临时政府向日方的多家银行借款1250万元充当股本;另外1250万元由华北各银行认筹,遭到各银行拒绝后,又改为以各银行往来存款名义存入伪联合银行权作股本。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由扣押国民政府的白银中提取出1250万元代替各银行的股本。另外的2500万元股本直到日本投降也没有补齐。可见,在伪联合银行的股本金中,伪临时政府本身没有资金,只是向日本银行举债借款而已,借款到期是要偿还的,而各银行的股本金才是中国自己的真金白银,日本人没有出一分钱,用中国人的钱侵略中国,其掠夺性暴露无遗。在山东省,1938年4月8日,青岛、济南两地同时设立分行;10月1日设立烟台分行;1939年2月6日设立威海卫办事处;6月5日设立龙口办事处;1944年5月1日设立兖州办事处。伪联银券作为日军侵略华北的工具从此开始踏入山东大地,1945年8月日本投降以后,伪联银券还在一些城市如济南、青岛、烟台等继续发行和流通,直到1947年秋停止使用。

  (三)狂印滥发的民生票

  韩复榘主鲁期间,于1932年7月1日在济南成立山东省民生银行,隶属山东省政府财政厅,实收资本320万元,其中各县地丁项下附缴300万元、省金库拨款20万元。关于民生银行发行货币一事,1944年11月3日《大众日报》进行了详细报道: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民生银行发行辅币数量,战前为2000万元,自沈鸿烈主鲁后,又增发1200万元以上。1939年夏,敌人扫荡鲁南时,民生银行票遭受部分损失,当年下半年,沈鸿烈将票版改为兰版继续出伍角辅币,继又印发伍元、拾元钞票,后来沈索性将票版与全部机器、工人寄存在原秦启荣部下、已投敌的伪山东中部民团司令陈逆三坎司令部驻地——新泰翟家庄。从此,汉奸陈三坎得到沈的默许,也在发行民生银行货币。1940年秋,敌人不费一枪一弹,即将民生银行全部机器和工人运抵济南,由伪山东兴农委员会接管山东省民生银行,发行民生票币。这样沈鸿烈的民生银行券和敌伪的民生银行货币合二为一了。若问民生银行发行的总数量究竟有多少?连沈鸿烈也不知道,但据估计总数至少在1亿元左右。民生票到了失控状态,并且没有基本保证。

  (四)毫无信用的土杂票

  日军入侵山东后,国民党正规部队南撤。1938年1月,新任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对行政机构和地方武装进行了重建。在政权方面,实行“主席行署制”,省政府的指挥权下放,以适应战时需要。在武装方面,省政府成立保安司令部,各专署、县府根据武装规模成立保安旅、团或大队,一切费用、给养完全自理,部队指挥权也归各地。为解决辅币不足的问题,国民政府允许各战区发行“单一地方券”,全省27个军阀抓住这一机会,冠以各种名义,大肆印发自己的票币,他们只管印发、不顾后果,“出门不管、完粮纳税不收”,毫无信用可言。胶东顽匪赵保原就是其中之一,到1945年1月仅莱阳发行地方流通券就达20亿元,小麦曾经达到140元/斤的高价,老百姓市场大宗交易,由于数量太多,都是用秤称,一元一张的纸币1万元约合22斤多,差个一星半点也不在乎,有的甚至当“冥币”使用。山东境内的国民党军阀、顽匪发行的各种票券不计其数,但随着他们投敌成伪、溃败解散而成为废纸。

  此外,还有各地商会、商号、店铺甚至货摊发行的各种杂票,面额以分币、角币为主,主要是弥补辅币的不足,多用于区域性或定向性找零,方便了商品交易,但由于发行面广、量大,良莠不齐、充斥市场,随着全省解放进程的发展逐步被清理。

  (五)根据地的“希望之星”北海币

  全面抗战爆发之后,中共掖县(今莱州市)县委于1938年3月8日组织发动了玉皇顶起义,解放了掖县城,组织成立了当时胶东最大的抗日武装——胶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以下称三支队),建立了山东第一个县级抗日民主政府。4月份筹建北海银行,6月份即发行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四种券别的北海币流通于市面。加盖“掖县”地名字样,在掖县范围内流通,发行数量不详。中共胶东特委及其领导下的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以下简称三军)西进抗日,进驻掖县后三军与三支队进行了合编,抗日队伍进一步壮大,形成了以掖县为中心,蓬(莱)黄(县)掖(县)三县连成一片的胶东最大的抗日根据地。8月15日在黄县成立了“胶东北海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时宣布北海银行正式成立。这时的北海银行升格为蓬黄掖根据地的银行,继续发行北海币,票面上不再加盖“掖县”字样,流通范围扩大到蓬黄掖根据地,作为法币的辅币等值流通。这一时期共印发北海币9.5万元。1939年3月掖县、黄县、蓬莱县城相继失陷,北海银行停业。为了更好地发挥银行支持抗战的积极作用,1939年5月,山东分局做出了总体规划:“北海银行努力经营保持在我们手里,必须成为全省的金融调剂机关。”这就预示着北海银行不但要在胶东大地上一展身手,还要伴随着抗战的枪炮声、八路军前进的脚步声,跨过山河、越过江海,在山东大地上发展壮大,进行一场更艰巨、更壮阔的金融决战。8月1日在胶东莱阳县张格庄(今属莱西市)复业并成立总行,下设黄县分行。1940年5月相继成立鲁南、清河分行;八、九月间,林浩同志来胶东,传达分局决定,总行移鲁南,胶东改为分行。从此,北海银行中心西移,开始在全省布局,向“成为全省的金融调剂机关”的宏伟目标迈进,北海币也逐步在全省根据地流通使用,并获得成功。经过战争的考验和洗礼,北海币驰骋货币疆场,所向披靡、战无不胜,逐渐成熟和强大起来。1948年12月1日,北海银行与华北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币与冀南币、晋察冀边币、西农币、中州币汇合,建立起新中国统一的人民币货币体系,1949年2月停止发行,分券别、分时段按100:1的比例兑换人民币,逐步退出市场,1950年全部退出流通领域,北海币完成了它的光荣使命。从1938年6月第一张北海币面市到停止发行流通的11年半的时间里,北海币共印发7890亿元。北海银行和北海币诞生于掖县、发展于胶东、壮大于山东、最后走向全国,其光辉历程永载史册、光耀神州。

  此外,在鲁西南还流通过鲁西银行发行的鲁西币、冀南银行发行的冀南币,都曾参与过对敌货币斗争,1950年退出流通领域。为了解决北海币等主要货币供应不足的问题,在1939年至1943年之间,山东大部分根据地都以县为主体发行过不同名义的流通券,为繁荣市场、支持抗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发行量小、流通时间短,之后逐步被北海币、鲁西币等所取替。

  二、斗智斗勇的货币博弈

  山东沦陷后,日军占领了津浦路、胶济路沿线及各大中城市;国民党顽匪盘踞在一些小的县城和大的集镇;八路军分散在山区农村。为了争夺货币制高点,北海币、法币和伪联银券三者展开了激烈的货币斗争。

  (一)日军的阴谋

  1.伪币“一元化”

  伪联合银行“其使命是:①筹措现地军的军费;②确立重建华北经济之基础的新通货体系……由联银券来统一华北通货,不打倒原来在华北享受统治地位的法币,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于是,在事变后引起各方注意的为时长久的一场联银券对法币的通货战,就这样在世界的环视之下,以联银券一方的攻势展开了。这场战争,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血的搏斗。”这是1944年刊登在日本《中国经济旬报》中《事变后华北金融汇兑业诸问题的发展与现状》的有关内容。从中可以看出日军对伪联合银行的定位和对华北货币进攻的险恶用心。伪联合银行成立的第二天就对外公布了《旧通货整理办法》:“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所发行之货币定为国币作一切缴纳之用,其从来流通之纸币依照本办法承认其流通,其中: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票面盖有天津、青岛、山东等字样者)、河北银行及冀东银行纸币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以一年中为止得以流通;中央银行发行之纸币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发行票面未盖地名之纸币,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以三个月为限得以流通。上述纸币与国币按照平价比率流通。”不久,对在规定期限以内允许流通的法币又实行了不断贬值的措施:“1938年8月贬值1成,1939年2月又贬值4成。”紧接着1939年2月10日出台了《禁止以旧通货订立契约办法》,严格规定:“禁止再以旧通货为标准订立一切契约;凡以旧通货为标准之现存借贷契约及存款契约等均应改为国币……在2月19日以前不改为国币者于同年2月20日起均一律认为已按6折改为国币。”妄图驱逐法币、独霸华北,实现“一元化”的目的。在推行过程中,还动用部队把据点周围的集市,强行合并到据点以内,以方便推行伪钞;对离据点较远的集市,则进行包围、搜身检查,对持有法币者没收,对持北海币者,票币撕毁、人遭毒打、扬言超过五元者枪毙,并驱散集市,使百姓产生恐慌感,胁迫选择使用伪联银券。

  2.套取外汇

  抗战初期,日军利用法币无限制买卖外汇的政策,用发行伪联银券收兑来的大量法币到上海套取中国外汇,再向英、美购买战备物资,利用这些装备回过头来再打中国人,这就是“以战养战”——用中国人的钱打中国人。“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在华北出笼后,上海外汇市场上日伪金融势力套汇活动颇为猖獗,每日向中央银行提出购汇的数额,由以往的5万余英镑猛增至50万英镑!与此同时,法币币值则一路下跌。从1938年3月到8月,1元法币兑英镑从14便士降到8便士,兑美元则从30美分降到16美分,5个月间贬值一半!”英、美考虑到自身利益,对日军的物资购买需求予以基本满足。“美国对日输出的战略物资和战略设备1937年开始增加、1939年其数额超过2.32亿美元。英国除出售战略物资外,1937年还为日军提供了把军队和军需物资运往中国所用船舶的40%,1938年租给日本的船舶也大致如此。相反地,英、美实质上拒绝了对中国的援助,对中国的输出只相当于对日本输出的15%上下,有的甚至希望中国对日屈服。”这就是国际社会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日伪这一招起到了一石双鸟的作用,既用法币购买了物资继续发动战争,又用外汇拖垮了法币。

  3.劫掠物资

  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参战并封存了中日海外资金,使日军无法继续套取外汇,断绝了购买战备物资的渠道。这之后,日军改变措施,加大对华北地区的掠夺,将华北直接变成了他们的战略物资供应基地。一方面,将得到的法币拨付给各部队和物资部门,由他们到非沦陷区大量、高价收购各种物资。这样,根据地和国统区物资大量外流、物价大幅上涨,破坏了非沦陷区的经济秩序。另一方面,加强对沦陷区的经济统制,超量印发伪联银券,用通货膨胀的方式,疯狂掠夺沦陷区的财富。日军每攻陷一地,由军方控制的“华北开发公司”对电业、交通运输、通讯、盐产及化工、矿产、棉产等六大行业进行全面接管和统制,由伪联合银行提供贷款,迅速恢复和扩大产能,向日本国内和伪满生产基地提供原料。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掠夺程度加重、步伐加快,通过伪联合银行1940年至1942年的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可窥一斑:“各项放款余额1940年6月30日是2.43亿元、1941年12月31日增加到5.1亿元、1942年12月31日猛增到7.17亿元。通过贷款规模的扩大,与此相应地放大了市场货币流通量,以上三个时期伪联银券的发行量分别是:5.99亿元、9.66亿元、15.93亿元。”更甚者,到了抗日战争结束时,伪联银券发行竟高达1326亿元。

  同时,日军还盯上了中国的黄金、白银、铜元,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大肆掠夺,运回国内。由华北运往日本的黄金折合日元,1943年是5.09亿元、1944年是9.4亿元,分别占当时中国向日本输出总额的20%、26.6%。

  4.假币之祸

  “在日本神奈川县川崎市明治大学的生田校区内,有两座已停止使用的旧木头房子,它们是二战期间日军登户研究所的伪钞印制工厂和仓库。当时制造中国假钞被视为绝密,这些房子被高达3米的围墙所包围,印钞机24小时运转,制造出的假钞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仅在此处日军伪造了多达45亿元的中国纸币,严重破坏了中国经济的秩序。”实际上,日军从1936年就开始酝酿对中国实施假币阴谋活动,反复研究法币的防假措施,甚至还研究出对新币进行造旧的“污损机”。1941年日军从德军手里买下了10余亿元的德军俘获美军军舰上运载尚未印好的中国法币,经过潜心研究大大提高了伪造能力。1942年,日军在攻占的香港和缅甸发现了几家印制中国法币的秘密印钞厂,从中抄获了大量钞票半成品、印钞机、法币编码暗帐底册。后来又在南洋截获了20亿元的中国银行小额纸币半成品,日军终于获得了法币印制的全部秘密,并利用这些半成品加工成成品,抛出使用。假币输出的途径有:用于特务机关的经费,向特务机关直接拨付假币;充当改编伪军的经费;通过贸易机关抢购中国物资;通过控制的银行、钱庄推出假币;充当开发事业的资本金。日军还组织印制假北海币到抗日根据地使用,扰乱经济、哄抬物价。日军制造假币的规模、手段可谓空前,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二)国民政府的对策

  1935年11月4日币制改革之后,国民政府统一了中国的币制,集中了货币发行权,完善了新型银行金融体系,为统一国家财政奠定了基础。改革初期,由于实行慎重的货币发行和无限制外汇买卖政策,法币发行量与市场的需要量还是相适应的,出现了物价回升、利率降落、经济复苏、市场活跃的景象,甚至改革之后头几个月外贸由逆差变为顺差,法币信誉较好、流通范围较广。“七七事变”之后,因日军的军事占领、货币进攻而打破了平衡,在与日军的货币对决中,由于对内实行赤字财政、对外依赖经济援助,没有从源头上发展经济,使货币流通呈畸形发展,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1.筑起法币的“长城”

  卢沟桥事变之后,国民政府多方努力阻止伪联银券的长驱直入。一方面,加强沦陷区的货币宣传,提倡使用法币,极力维护法币的流通,以迟滞伪联银券的入侵。由于法币流通时间较长、范围较广,早期在社会上有一定的信誉,这一做法曾起到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允许非沦陷区的国民党地方政府和武装队伍发行区域性的流通券,山东境内发行数量较多的是民生票和各地国民党土匪司令发行的土票,由于这些票券只能在一定区域内流通,且不与外汇挂钩,使日军不能像掠夺到法币那样套取外汇、到国际市场上购买军备物资,在一定程度上对伪联银券起到了一定的阻击作用。但是,由于流通券是地方政府和武装队伍财政、经费的主要来源,他们在发行上毫无底线地狂印滥发,发生了物价飙升、通货膨胀的悲剧。随着顽匪的被消灭和伪化、地方政府的撤退,他们发行的纸币也随之成为废纸,给经济带来不利影响,给老百姓带来巨大损失,对抗战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2.千方百计稳汇率

  国民政府的汇率管制是根据战争的进程和外汇市场的变化而采取不同应急措施的。“八一三淞沪会战,上海危机、金融震荡,人们对法币信心动摇,疯狂追逐外汇,上海的中、中、交、农四行出现了存款挤兑风潮。“据统计,仅在7月7日至8月12日三十多天的时间里,国家银行在上海市场售出外汇约750万英镑,折合法币1.2亿元,相当于中、中、交、农四行1937年6月底发行法币总额1.4亿元的85%。”国民政府的外汇告急,8月14日公布了《安定金融办法》,限制存款提取;后又出台了《内地贴放办法》,解决金融周转不灵的问题。但为了保持法币的世界信誉,仍继续实行外汇自由买卖政策,不惜代价维持汇率的稳定。这也为日后日军大量套取外汇埋下祸根。面对巨大的外汇抢购压力,国民政府不得不放弃自由买卖外汇的政策,由中央银行出面管理,1938年3月12日实行《办理外汇请核办法》,各项购汇申请须经中央银行核定后,再按法定汇率售予外汇。由于外汇储备所限,被核准的很少,最多时也只有37.6%,对买卖外汇的限制立即导致了外汇黑市的出现,致使官方无法固定汇率,一路下跌,对法币币值形成了更大冲击,法币的信用到了非常危急的关头。

  3.只解近渴的外援

  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为维持法币币值、稳定金融秩序,国民政府选择了寻求国外援助的捷径。经中、英两国政府协商,1939年3月10日成立中、英平准基金委员会,由中国银行出资325万英镑、交通银行出资175万英镑,汇丰银行出资300万英镑,麦加利银行出资200万英镑,共计1000万英镑(约合5000万美元、10亿元法币),全部基金存入中国政府在英格兰银行的账户上。“基金的政策主要目的在于:稳定上海外汇自由市场的汇率,以维持国际贸易自由进行和上海企业繁荣,从而使国际收支照旧维持平衡。”基金委员会将汇率的控制目标锁定在一元法币折合英镑8便士、美元15.625分。从1939年3月到1941年3月基金大体运行了两年的时间,由于日军套汇的强大攻势、汪伪政府对法币信誉的破坏、投机商人的推波助澜,加之国民政府战场失利、外贸控制不力、财政赤字严重,期间曾多次出现不敷支用的险情,并分别于1939年6月7日、7月中旬、1940年1月1日先后三次进行停售外汇的紧急措施,汇率连续下挫,多次下调,以致最低点到了英镑4.234375便士、美元5.874分,汇率阵地节节败退,最终失守,中英基金使用终告失败。

  为了解决燃眉之急,继续充实外汇基金,国民政府又向美国求援。美国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先期一直“坐山观虎斗”,没有参与中国的汇率之战。1940年5月14日,蒋介石致电美国总统罗斯福,几近哀求:“于此紧急之时,贷我现款,以维持敝国币制。”尽管如此,美国没有明确表态,还在等待更优惠的条件。6月份,宋子文亲自出马赴美求援。经过艰苦谈判、反复讨价还价,中、美两国终于在1941年4月1日达成了有关平准基金及其管理委员会的协定。同日,中、英也达成了新的平准基金协定。随后,三国换文,同意将两个基金进行合并。由美、英政府分别向中国政府贷款5000万美元、500万英镑(约合2000万美元),中国出资2000万美元,组成全新的“中美英平准基金”。基金的管理工作由三方人员组成的平准基金委员会负责,总部设在香港。同年7月25日,美国宣布冻结日本、中国在美的私人资金,紧接着英国、荷兰相继响应,制止了资金外逃和套汇风潮。委员会也把以前的外汇自由买卖改为审核制,由单纯的控制汇率延伸到控制进出口贸易,凡是中国与美、英之间的贸易往来,必须先经过委员会的审核批准才能进行。贸易款项的划转,一律经过委员会或其指定、批准的银行办理。通过一系列措施,稳定了法币汇率,打击了外汇黑市交易。日军套取外汇的路径被封堵,继而调转方向,采取“直取”的战术,将掠夺的法币直接涌向非占领区,抢购军需物资,引发根据地和国统区物价暴涨、通货膨胀。中、日双方的货币战在迂回周旋、战术变换中进行,法币则一直处于被动地位。

  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为了提高中国的抗战能力,美国向国民政府提供5亿美元的贷款,英国也随之提供贷款5000万英镑,以此国民政府成立了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委员会,取代了平准基金委员会。这笔巨额外援资金在后续的抗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再一次将法币牢牢地捆绑到了美、英同盟的战车上。

  4.饮鸩止渴的赤字

  全面抗战爆发之后,日军逐步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尤其一些沿海港口、交通枢纽城市和经济富庶、物产丰富、工业发达地区相继失陷。敌人的封锁破坏使中国经济遭受严重影响,支撑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来源大幅减少,甚至濒临枯竭的境地。国民政府对外不惜一切代价稳定汇率,维护法币的国际信誉,但对内,没有发展经济、培植税源,而是通过银行增发货币的赤字财政政策支撑不断增加的军费及各项支出,使法币走上了一条通胀、贬值之路,影响波及全国。“政府只重视对于增加支出的筹措,却忽视对新的收入财源的开辟,从而开足了通货膨胀的马力。”整个抗战期间,税收对财政支出的贡献度仅占6%,国民政府试图通过发行公债来平衡财政收支,但由于战争不断、人心恐慌,人们对政府失去信心,消极对待。1938年发行14亿公债,销售额不及4%,只能通过各国有银行认购,从此开始了银行年年向政府垫款的开端,整个抗战期间财政支出的50.1%依赖银行垫款,银行垫款的最终结果是倒逼银行增发货币。如:1941-1944年财政赤字是1991.7亿元、而银行垫款是2104.7亿元、增发货币是2015.9亿元。四年来货币发行增加量占财政赤字总额的91.2%,财政赤字全靠发行货币来弥补,并且连年增加,成为无底洞,使法币几近崩溃。

  5.被扭曲的银行信贷

  抗战时期,工业企业大举内迁,百业待兴,国民政府实行了宽松的信贷政策,扶持经济恢复。但是,信贷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没能取得实效。一是银行信贷资金被挤占。截至1945年,在国有银行的全部贷款中,对政府垫款占88.8%,商业性贷款仅占11.2%,大量信贷资金被政府占用,影响了银行对经济的扶持能力。二是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战时状态,物资供应短缺、物价暴涨,就形成了“生产不如囤积”的怪现象,企业的贷款资金没有真正发挥实效。“信贷用于投机者多而用于生产者少。”私营银行大多将贷款投向自营的附属企业,以保障资金的盈利和安全,也有的用于投机牟利。三是银行信贷资金投向结构失衡。农业是经济的基础,而在抗战中,国民政府对农业提供的贷款至1945年余额为51.2亿元,仅占3%,农业似乎被遗忘了,更甚者“他们在取得农贷后,也用于囤积居奇而不用于增加生产。”银行信贷资金不但没有很好地支持经济发展,反而对通货膨胀起到了雪上加霜的负面作用。

  6.限制打压北海币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共产党在金融政策上,除允许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成立边区银行之外,其他根据地禁止成立银行、发行票币,先后出台了《异党问题处理办法》《打击中共伪钞办法》《禁止根据地货币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将根据地发行的货币称为伪钞,坚决禁止发行和流通,军方配合进行查禁和惩处,在社会上进行反面宣传,诱骗群众拒绝使用。在山东,对北海银行同样进行无端压制。1938年10月14日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呈报的密电称:“蓬莱、黄县、掖县有号称八路军者三千余人,首领为高锦纯、宋澄,擅划蓬黄掖为北海区,以曹漫之为行政督察专员,郑耀南为警备司令,并私设北海银行、滥发纸币,强迫行使……此等举动显系破坏行政系统、扰乱金融,自应严予取缔……”北海银行的工作总结报告中亦有相关内容:“在反投降斗争中(1941年3月至7月——笔者注)缴获投降派一个财政训练的讲义上说:‘胶东共匪盘踞蓬黄掖,设立银行、发行匪票、扰乱金融,迭奉主座(指沈鸿烈)令,进行剿灭,唯兵力单薄未能剿绝,至今坐视匪氛日炽、匪钞泛滥,言念及此,不胜悲愤……’”国民政府对北海银行之敌视程度不言而喻。

  (三)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攻略

  山东沦陷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队伍在山区或边远农村建立起抗日根据地,并且被日军分割、封锁,呈区块状分布在不同的区域,交通不便、物资匮乏、条件艰苦。为了能够长期、持久地开展抗日斗争,山东抗日根据地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经济、货币政策,将发展生产、物资贸易、稳定货币等举措紧密结合、整体实施,不但取得了货币斗争的胜利,还保证了军队需要、促进了民生改善,从而提振了抗战信心、凝聚了抗战力量、增强了抗战能力,取得了抗战的最后胜利。

  1.经济政策:发展生产、开源节流

  山东抗日根据地积极发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精神,坚决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从开源和节流两大方面出台了经济政策,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彻底改变了根据地的面貌。

  (1)双减一增。近代山东的农村,地主占有土地的大部分,占有农业产品收获的一半以上,租佃关系普遍,高利贷较多,占农民大多数的贫苦农民生活非常艰难。为了既改善贫苦农民的生活,又兼顾到地主的利益,调动各阶层人民的抗日积极性,1938年中共胶东党组织在蓬黄掖抗日根据地率先开展减租减息运动。1942年山东抗日根据地普遍掀起减租减息斗争的高潮,中共山东分局作出了《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随后,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颁布了《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制定了“二五减租、分半减息”“一人养一人(或通用粮食300斤)”的最低执行标准。通过减租减息运动,广大贫农减轻了负担,增加了收入。“胶东的贫农负担从1938年的16.3%降为1945年的1.9%”。“1942年全省减租户数18294户、减租亩数39.3万亩,减租粮食320.7万斤,减息151户、减息粮食2.5万斤、减息款数11.1万元,增加工资人数40406人、增加粮食819.3万斤、增加款数2.3万元。”到1944年底,全省根据地“双减一增村庄达1.47万个,约占全部村庄的63%。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便以极高的热情支持抗战。

  (2)发展生产。为了度过困难时期,1943年春,山东分局在根据地开启了以发展农业生产为主要任务的大生产运动。通过开展劳动发家、劳动致富、劳动竞赛,鼓舞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通过组织换工组、变工组、互助组、合作社等新型劳动生产方式,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通过改进生产技术、精工细作、开垦荒地、兴修水利等措施,增加了农业产量;通过提倡家庭副业,如纺织、印染、运输、榨油等,扩大了农民家庭收入;通过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开展全面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大生产运动,开荒种地、兴办实业、开展贸易,减轻了群众负担,增强了自给能力。

  据不完全统计,“1944年全省根据地公营工业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原有工厂扩大了规模,又增加了许多新工厂,年末工厂数量达到88家、职工人数达到3590名、投入资金3002万元。门类包括染织、丝绸、肥皂、造纸、化工、机加工等。生产布匹1.4万余匹、毛巾1万余打、肥皂60余万条。此外,还投资125万元与民间合营金矿、煤矿,职工达到1万余人,产金1000余两、产煤1800万斤。各地群众也积极开展手工业生产,特别是纺织业增加了一倍以上,全省拥有纺车50万辆、大小织机8万台,生产土布可达180万匹以上。”1945年,山东抗日根据地增产粮食6亿斤、扩大耕地面积70余万亩、打井5.2万余眼。山东分局及部队等机关经常性费用自给率达到50%,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负担。“1942年不同区域农民平均每月每亩的负担分别是:游击区49.39元、敌伪区23.56元、顽占区22.5元、根据地2.57元。”根据地的部分农产品和工业产品不仅完全自给,而且还可输出销售,换回急需的军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为抗战胜利创造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3)健全税收机制。抗日根据地的财政收入,初期主要靠募捐取得,收入极不稳定,社会各阶层的负担也不尽公平合理,对深入持久地开展抗战十分不利。在根据地群众普遍增产、增收的基础上,停止了募捐,推行了全面、系统的税收政策。1942年3月6日颁发了《山东省税收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政策,从而调整了收入结构、稳定了收入来源,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胶东,1938年募捐收入占总收入的71%,第二年下降到66%。胶东、清河、滨海三个地区1940年捐款占32%(居第二位),第二年降到7.9%(居第四位),1942年即停止该项收入。”1942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108.9亿元、支出为100.7亿元,不但平衡,还有结余。特别是粮食征收由“按实产量征粮”的办法于1943年5月改为“按应产量征粮”后,农民增产的粮食可以多留,更加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交纳公粮数量大幅增加,1941年为13644万斤,1945年达到55924万斤,有力地支撑了抗日战争。

  (4)精兵简政。面对抗战的严峻形势,同时为了节约财政支出,1942年1月山东分局在全省党政军民机关开展了精兵简政工作,通过合并、缩小、撤销等措施,减少机关人员编制、部队非战斗人员配置,节省了财政支出。通过一年的精兵简政,到年末,“全省政权机关干部共减少7000人,服装节省700万元;粮食574.7万斤,以每斤5元计算,共节省2873.5万元。”部队“裁减了5000人之多,如果按每人一年所需4560元计算,共减少2280万元。”

  (5)厉行节约、惩治贪污。在异常艰苦的情况下,山东分局眼睛向内,在党政军机关开展倡树勤俭节约、治理贪污腐化活动。时任财政厅长艾楚南在1940年8月的一次题为《战时财政经济政策》的讲话中最早提出了“提倡节流、反对浪费”的意见。要求尽量节省各项开支,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反对浪费粮食,严防贪污现象发生。1941年山东分局正式提出生产节约号召、开展反贪污浪费斗争。山东党政军对各项办公费用、生活开支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惩治贪污现象,山东分局先后出台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惩治贪污公粮暂行条例》,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起到了有效警示作用。

  (6)加强物资贸易管理。抗战爆发后,日军对根据地在经济上实行严密的封锁,并用兑换来的法币向根据地倾销,掠夺物资,致使根据地物资匮乏、供应紧缺。初期根据地通过商人或灰色商店(与可靠商人合营)进行外部物资采购,1941年成立贸易局(后改称税贸局),负责对重要物资进行统制,对外(根据地以外)通过以货易货的方式换回急需物资。为进一步加强物资贸易管理,1943年10月29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在各级行政区设立工商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货币斗争、贸易管理、生产建设。使货币、贸易、生产三项工作密切结合、共同发力。在贸易管理上,对内实行贸易自由政策,允许根据地商品自由交易;对外实行贸易管制政策,通过税率调节,鼓励输入军需民用必需品、限制输入奢侈品,对输出品进行管制,调节剩余产品输出、禁止紧缺物资输出。在物资管理上,对重要大宗物资,如食盐、花生油、粮食、棉花、布匹等实行专营,既能对外提高价格、增加收入,又能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2.信贷政策:扶持经济、强筋壮骨

  抗战时期,尤其在减租减息和大生产运动中,北海银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发放各类贷款,为激活源头、促进生产、发展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北海银行从创建初期为219户民众和商户发放5.6万元贷款开始,发放贷款一直是北海银行的主要业务。综观抗战时期北海银行的信贷业务,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重点培植农业。由于根据地地处农村,贷款发放以农业为主。1939年至1945年农业(含渔业、盐业)贷款余额合计为18173万元,占总贷款的62.6%,主要以优惠利率发放季节性贷款,帮助贫苦农民、烈、抗、工属解决种子、肥料、农具、牲畜、水利改造等方面的困难。尤其是大生产运动之后,农业贷款开始大量增加,“1939年至1942年四年贷款余额合计为579.3万元,到了1943年贷款余额就达到2512万元,1945年贷款余额增加到1.2亿元。”

  (2)扶持纺织业。手工纺织业主要以民间为主,解决根据地穿衣问题,是银行的重点扶持行业。在滨海区,1942年发放贷款200万元,帮助群众发展纺织业,解决布匹自给问题;在胶东,1943年春天东海地区最先开始发展手工纺织业,北海银行提供贷款280万元,纺织业普遍发展起来,既解决了根据地衣服问题,又使妇女增加了收入、提高了地位。

  (3)培育工商业。抗战时期的工商业贷款是以党、政、军自办直属企业为主,其他私营业户,凡对根据地军需、民用有利或购进必需品的,经介绍也可适当给予贷款,工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农业贷款,期限一年以内。从1941年开始到1945年末,“全省工商业贷款余额为10206.8万元,占总贷款的35.1%。”

  3.货币政策:稳定物价、繁荣经济

  北海币从发行那一天起,就面临复杂的货币斗争环境,在日军打击、国民党压制、顽匪冲击下,北海银行斗智斗勇、积极应对,取得了货币斗争的完胜。

  (1)充足的发行准备。资料显示,北海银行在初创时期,“实收资本为掖县经济委员会55672元(法币,下同)、黄县经济委员会45665元,共10.1余万元,发行北海币是9.5万元。”货币的发行量控制在资本金之内,并且完全是现金准备,足以应付不测之变化。在蓬、黄、掖根据地相继沦陷之际,银行拨出专款予以兑付。这充分说明北海银行自成立之时,就是一个讲信用、负责任的银行,在以后的北海币发行中,都一直遵循着这一原则,“它不但以整个抗日政权的收益做保证,并且存有大量的基金,随时随地都可以兑换法币,并可互相调剂、互相兑换。”即便是各地区临时发行的流通券,也以专门基金做准备。如1940年6月25日的《大众日报》载:“莱芜县农民合作社辅币,经政府批准发行以来,基金稳固、信用卓著……”胶东各县1940年发行的流通券是以北海银行公积金为准备,翌年冬进行收兑,停止流通。经济学家薛暮桥1943年3月来山东工作之后,巧妙地提出“物资本位”这一全新理念。即货币发行准备,金银(现金)是次要的,应主要以重要的物资作准备,重要物资包括粮食、棉花、布匹、生油、食盐、金银等,并明确提出“此项准备基金一般应占发行量的半数”,有了重要物资,在根据地内部,可通过收购或出售来稳定物价、调节货币流通量;在对外贸易中可以调剂外汇。“谁掌握了物资,谁就掌握了货币斗争中的主要武器。”

  (2)适度的发行数量。北海银行创建初期,北海币作为法币的辅币流通于市场,且发行量少,以现金作为发行准备,对发行量起到制约作用,一般不会发生货币超发、引发物价上涨的问题。随着根据地的扩大、经济的发展、实行物资准备以后,货币发行失去了刚性约束,对货币发行量的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不影响根据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管形势怎样变化,货币发行量一直是根据地共产党人重点关注的事项。艾楚南早在1940年8月《战时财政经济政策》的报告中强调:“发行统一的货币,额数不得过多或过少,以商品流通情况为转移。”随后他在1941年7月7日的讲话中又提出了:“限制货币发行的数额,以免形成通货膨胀的现象。”为了更好地控制货币发行量,中共山东分局1943年9月23日在《关于银行工作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货币发行的原则是“一般流通量暂以不超过根据地每人30元为标准,如发行数量需要增加,应先说明理由,报分局批准。”使货币发行的标准更加具体化和量化,可操作性强。由于根据地区域的变动、生产的发展、贸易的扩大、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农作物季节性收购等因素,货币适量发行很难驾驭,薛暮桥又提出了“物价本位”的理念,将货币发行紧紧锚定综合物价指数,对物价指数进行检测、通报,根据物价的变动和货币控制要求,与大宗物资的购、销相结合。战争年代,由于物资消耗巨大,生产遭受严重影响,难免出现物价上涨的现实,但根据地上涨程度相对还是很低的,以1937年物价为基数,1944年的物价北海币上涨了7倍、法币上涨了3886.8倍、伪币上涨了129.8倍。

  (3)联合法币、共同抗敌。西安事变之后,实现了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局面,与政治、军事政策相适应,货币政策也是在统一战线总框架之内制定和实施的。北海币自发行之初至1942年6月,根据地的货币政策就是“保护法币、打击伪币、取缔杂钞”。当时发行的北海币和各地临时发行的流通券,都是以保护法币信用为前提,与法币等值流通,严禁法币流入沦陷区;对伪币进行重点打击,禁止伪币在根据地流通;停止使用民生票、土杂钞,逐步进行清理。同时,加强防假、打假宣传,严厉打击假币贩卖和使用。在游击区,分散集市、划大为小、易于分散,以防范日伪对集市的破坏。主动出击,到沦陷区宣传、推广北海币,提高北海币的声誉,群众也愿意暗中使用北海币,胶东掖南县的集市上称北海币为“屋里钱”作为暗语进行货物交易,甚至有的日军据点里也在使用北海币。由于对法币的维护、支持,使这一时期的法币在市场上仍占主导地位。胶东区1940年10月的一份报告显示:在当时的流通市场上,法币占40%、伪币占30%、地方杂票占11%、顽匪土票占10%、北海币占9%。

  (4)独占市场、统一本币。太平洋战争之后,日军将从外地运进的和低折兑换来的法币,大量倾入山东抗日根据地,高价抢购物资,引起根据地物价暴涨、法币急剧贬值,连带影响北海币也大幅度贬值。从当年的资料看,情况很是严重。山东根据地物价变动以1937年为基期,1940年物价指数是693%,1941年陡涨到2000%。以1941年为基点,之后物价一路上涨。1942年12月25日《大众日报》报道:“最近沂蒙、滨海各地,物价陡然上涨,同一东西,在同一集上,一天即涨到五、六次之多。各种物价都比过去贵一倍到两倍的样子。”

  为了控制物价、稳定市场、消除通胀、安定民心,山东分局果断决策脱离法币、“排法”禁伪、建立本币市场。1942年5月29日《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法币问题的指示》中正式宣布“自7月1日起北海币为山东各地的本位币,所有军政民间之往来账目、借约契据一律以北币计算。北币与法币则应以北海银行规定比价折合使用。”“排法”斗争的序幕在全省正式拉开,对法币先是打折使用,后逐步停止流通。胶东区行政主任公署及时发出停止法币流通的决定,到1943年上半年“排法”斗争首战告捷,不但停用了法币,肃清了土杂钞,还打击了伪币,提高了本币币值,降低了物价。其他地区由于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排法”不彻底,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此阶段史称第一次“排法”。1943年7月9日,山东分局下达了《关于停用法币的指示》,吹响了第二次与法币决战的冲锋号。此后,全省各根据地坚决、彻底禁止法币流通。首先,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配合联动、各部门协同作战,特别是工商管理局成立之后,赋予其货币斗争的重要职责,使货币斗争与物资储备、贸易管理、外汇调节有机结合、灵活配合,取得明显效果。其次,一改单纯的停法政策,而是广设兑换点,折价收兑法币,将收兑的法币集中到沦陷区购买物资,这样不但减少了根据地群众的损失,而且削弱日军的物资供应来源,效果非常显著。再次,增加印钞厂力量,提高印钞能力,保障实际需要。1944年春,第二次“排法”斗争在全省取得完胜,达到预期目的,全省根据地物价平稳、币值坚挺、建立起牢固的本币地位。1944年7月,滨海、鲁中、鲁南三地实现了货币统一发行、自由流通。随着抗战不断取得胜利,全省根据地连成一片,1945年8月29日山东省政府发出通告,正式决定北海币作为全省的本位币不分地区统一流通,结束了山东根据地货币发行统一管理、分区流通的历史。

  三、北海币完胜的深层原因

  综观北海币的发展历程,它走出了一条筚路蓝缕、艰难曲折的道路。北海银行人不畏艰险、英勇奋战,终达胜利彼岸。北海币的成功与中国共产党政治斗争、军事斗争的胜利是分不开的。同时,独特的货币政策,也是其制胜的法宝。

  (一)人民性。“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北海币发行始终围绕保持物价稳定来进行,就是上述宗旨的具体体现。北海银行把稳定物价作为衡量货币发行适度与否、货币斗争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而不是只考虑战争的需要、自身的需求,因为战乱年代人民更加渴望有一个稳定的经济、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保障性。北海银行从最初的全额现金准备到后来的“物资本位”,无不体现了北海币可靠的信用基础和对社会负责的坚定信念。特别是物资准备,表现出货币政策的适用、灵活、可操作的特点,这也是新中国在很长一个时期所遵循的原则。

  (三)独立性。抗战初期,北海币的发行是以法币的辅币出现在流通市场上,完全依附于法币,这是符合统一战线政策的总要求,但深受法币贬值之苦。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北海币果断脱离法币、切断联系,建立独立的本币制度,独占市场、统一流通,走出了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的困境,这是与法币依靠外援、附庸外币的本质区别,胜负早已注定。时至今日,货币独立性仍具有借鉴意义。

  (四)生产性。早在1940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他的《论政策》一文里明确指出:“货币政策应该和发展农工商业的基本方针相适合,而不是相违背。”抗战时期北海币的发行有一半以上是投向了生产建设,培植源头活水,而非解决财政困难,为根据地抗日战争持久开展奠定了丰富的物质基础。这与现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真是穿越时空的高度契合。

  (五)综合性。在抗战最困难时期,通货膨胀加剧、物资极度匮乏、敌方破坏打压,北海币依然能够取得货币斗争的完胜,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各项政策措施的整体运用。在第二次“排法”斗争中,将货币斗争、贸易管理、生产建设三位一体、整体发力,从而牢牢掌握了货币斗争的主动权、取得成功,成为货币斗争的典范。今天仍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

  (六)灵活性。货币政策是一项原则性很强的宏观经济政策,一招不慎,有可能满盘皆输,但它又具有灵活调整的属性和要求。在与敌斗争中,北海币不论是联合法币和脱离法币的不同选择,还是全现准备与物资准备的变换,都是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作出的科学抉择,体现出货币政策洞察时局、因时而变的灵活性。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货币政策之灵活性仍具有深远意义。

  文章作者:李丕志 郝有林 卢金盛

初审编辑:孙毅

责任编辑:李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