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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艳:打造未成年犯美好明天的“法官妈妈”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9-15 15:53:00   作者:

  

  “法官妈妈”的一天从

  大众网烟台9月15日讯(通讯员 任泽英 刘国军 记者 牟玺陆)她是一名女法官,长年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以女性特有的温暖情怀,挽救了大量失足未成年人,为许许多多的未成年人打造出一片蓝色纯净的天空,被未成年犯称为“法官妈妈”。日前,她被推荐为烟台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这也是烟台市法院系统唯一的一人。她是邹艳,现任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9月11日,烟台中院公正烟台微博等媒体走近邹艳,全程跟踪报道邹艳忙碌而充实的一天。

  她被同事赞誉为“优秀调解能手”

  9月11日上午8:00,还没有到上班时间,邹艳和她的同事们已经进入工作状态。在庭务会上,她要求大家把庭审、调解穿插进行,科学调配,提高办案效率。她对同事说,处理案件时,要善于调解,适时引导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换位思考,这样才能体现出刑法既惩罚犯罪,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目的。

  上午,邹艳共要处理3起案件,其中两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庭务会结束后,邹艳马不停蹄赶到第六审判室,开始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案受害人不幸去世,其女儿情绪激动,要求得到精神赔偿。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该项请求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双方分歧较大。邹艳对双方进行劝导,让保险公司换位思考,多替受害人着想,同时也不断安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经过邹艳不厌其烦做当事人工作,半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基本达成了赔偿意向,并表示回去进一步进行协商,尽早达成协议。

  9:00,邹艳赶到第五审判庭,开始调解另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某练歌房3名员工因琐事发生争议将受害人打成轻伤,她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她发现,虽然双方争议较大,但仍然有调解成功的可能。她向他们讲解法律规定,悉心指导,引导3名被告人的代理人与受害人协商赔偿经济损失。9:30,双方基本达成赔偿意向,她让双方进一步协商。而后她又开庭审理一起非法买卖国家专营、专卖烟草制品案件,该案被指控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100多万元。期间,邹艳利用休庭间隙,又对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进行进一步指导,力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1:15,庭审结束后,她又趁热打铁耐心释法,消除当事人疑惑。 最终,促成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3名被告人当庭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4万元,邹艳为双方当事人作了笔录,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

  11:30,上午的工作结束后,邹艳并没有休息,她打开电脑,开始撰写上午开放案件的审理报告。“每次开庭后,我都趁着思路比较清晰时及时撰写审理报告,这样能够不遗漏庭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全面把握案件的定罪量刑情节,确保审判质量。”整理结束后,邹艳笑着说。以极其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刑事案件,才能保证不出差错,这是一名优秀刑事法官的职业要求。

初审编辑:张利然
责任编辑:张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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