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
来源:大众网烟台频道 编辑: 2015-05-19 16:05:00
大众网烟台5月19日讯 (通讯员 晓斌 记者 雪宁 实习生 洪菲) 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蓬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自身职能,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发动,多角度的行政指导,多层面的抽查监管,全方位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
宣传发动面面俱到
为使广大群众在短时间内熟悉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一方面,该局整理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知晓的年报事项如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及步骤、不履行信息公示的法律后果等制成《致企业一封信》,于4月1日在《今日蓬莱》进行了专版刊发。与此同时,印制宣传单页25000余份,分置在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和各市场监管所,发放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和辖区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综合运用多种提示手段,在蓬莱电视台所有频道滚动播报年报提示,依托省局综合业务系统抓取全市市场主体联系人电话进行短信群发、在各项宣传材料上公布咨询电话和企业年报咨询QQ群,随时答复相关问题,实现广覆盖和精准投放的有机统一。
行政指导步步为营
考虑到今年是第一年实行网上公示年报制度,为提高年报的效率和准确率,减少不当年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企业进行了行政指导,通过实地走访,对企业年报工作进行贴心指导,第一时间发现和纠正企业公示信息中的错误。尤其是对新增的即时信息公示如行政许可变更、知识产权出质、行政处罚等进行重点查看并进一步进行强化宣传,确保企业养成良好的公示习惯。对在走访中发现的由于系统不稳定信息衔接不到位出现诸如“字号错误”、“新旧身份证位数不对”、“股权标注冻结”、“历年未检而未吊销”而无法注册年报的情况,进行了分类统计汇总,第一时间向省局反映相关问题寻求解决办法,确保了广大市场主体顺利年报。
后续监管井井有条
一方面,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省局按3%的比例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了蓬莱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检名单,该局受省市局委托对蓬莱市53家企业(含外资企业8家)进行了抽查。通过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年报内容是否真实,既时信息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公示,对根据登记住所查询不到的4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公示通知书。另一方面,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公示环境,该局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监测手段,对企业公示信息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调取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场所使用证明等资料进行了检查,有效维护企业和信息查询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其天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