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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屈晨晨 通讯员 刘晓霞 烟台报道
3月13日,中消协发布《2023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烟台市连续第七次进入测评范围,并以90.63分位列第六名,比2022年提升了1.46分,得分再创新高。
为更好实现消费引领作用,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营造便利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中消协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测评将“消费者满意度”定义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的情绪反馈,是以百分制的形式测度出来的消费者主观感受。2017年共选取全国50个大中城市进行测评,2018年测评城市数量增加至70个,2019年以来固定为100个城市,范围包括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高的城市,烟台市连续第七次进入测评范围。
2023年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27个三级指标组成,中消协组织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于2023年第四季度在100个被测评城市同步开展调查,共计回收消费者有效样本61812个。测评结果显示,2023年100个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9.92分,整体处于良好水平,33个城市得分位于全国平均线之上。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烟台测评成绩持续保持高位上升态势,其中,2019年77.73分,2020年83.11分,2021年85.29分,2022年89.17分,2023年90.63分。
“2023年,市消投中心(市消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提升消费满意度水平,切实履职尽责,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烟台市消费者投诉中心主任、市消协秘书长邓元刚表示,烟台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得分连续多年提升的结果表明,全市各职能部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重视消费环境改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高品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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