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龙口市供电公司销户转营业外收入公示

2021-05-07 17:02: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林晓冬

  公示

   根据省公司《关于规范不明款项转营业外收入业务流程的通知》要求,我公司现对2006—2017年营销系统内客户已销户但仍存在预收余额的、且无法退还客户的预收款项予以清退。因当时缴款单位户名、联系人、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等因素导致部分已销户用户无法退费,请在此时间段内符合该情况的用户,于2021年6月6日前持相关材料到各供电所营业厅办理预收电费退费业务。

  办理预收电费退费业务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收款银行信息(均盖公章)、本单位开具给供电公司的收据。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3056636。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龙口市供电公司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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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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