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推行安全生产“实名制”隐患治理,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2021-05-07 16:50:3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迟海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迟海滨 通讯员 董文杰 烟台报道

  近日,龙口市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创新推行了《龙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名制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6大项27小项安全生产检查及责任追究条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隐患整改程序和责任终生追究要求,做到事故隐患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防范到位。

  狠抓“双清”行动,摸底排查企业底数。扎实开展动态清底、隐患清零“双清”行动,“地毯式”摸排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完善“清底”名册;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建立“定格、定责、定人”的安全监管网格和“实名、实管、实效”的实名监管台账,将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实名制监管台账,细化了属地、部门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逐镇街区、逐部门对照名册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工作,逐家逐户落实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全面梳理全市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台账并定期更新,以精细化安全监管“触动”企业主动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压实“双查”责任,全覆盖治理安全隐患。持续开展起底式、拉网式督导检查、执法检查“双查”活动,动态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督导检查责任台帐。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领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及时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实行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备案制度。

  建立“两个清单”,实行终身责任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复查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清单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清单,属地镇街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将本辖区、行业领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报至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作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依据。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终身问责制,党政领导干部对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是否已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格追究其责任。已调离或者提拔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移送有权实施责任追究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已退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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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屈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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